定性调研报告侧重于描述和解释现象,通常采用质性研究方法,我们可以在调研报告中加入案例分析或实例,以丰富报告的内容,使其更具说服力和可信度,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药店的调研报告6篇,供大家参考。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1
为了推进我县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方便、价廉,我县于年至年共发展基层农村药店24家,其中乡镇药店8家,农村药店16家。发展农村药店,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打破垄断、促进竞争、降低药价、方便购药的作用,确实方便了广大农民群众用药,降低了药品价格,广大农民朋友得到了实惠。但是,在对基层农村药店新开办验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以及在对农村药店的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了许多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药店新开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省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年修订稿)》,在对农村药店新开办验收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药店人员少,不能按药店岗位设置的要求一岗一人,多是兼职;
二是人员关系较为特殊,大多属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以后的经营中不能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管理约束,留下药品质量安全隐患;
三是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大多为在县卫校毕业的医学中专生和乡村医生,经过短期药学专业培训后取得的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没有系统学习药学专业知识和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守法意识差;
四是受投资约束,硬件设施较差;
五是管理制度等软件资料制定欠缺,多数为照抄别人的资料,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在执行中不易操作。
二、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对基层农村药店实施gsp认证现场检查过程中,对照《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试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企业制定的制度与企业的经营实际不符。主要表现在:(一)岗位设置与企业的经营规模不匹配。2—3个人的小店竟设置质量管理部、药品验收组、养护组等部门。
(二)制定的制度与经营范围不一致。不经营特殊药品也制定有关特殊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管理制度;不经营中药饮片也制定有关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的管理制度等等。
(三)企业不是亲自起草制定,而是照抄照搬其他企业制定的制度,易出现文字或逻辑方面的缺陷。
(四)制度制定的比较粗糙,不能很好地指导实际操作。
二是制度未根据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的调整及时进行修订,“一定保终身”的现象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
(一)又到新一轮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和重新认证了,但制度未修订,几乎都还是刚开办时的制度。
(二)制度未及时修订。《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销售凭证的管理规定、中药饮片合格证有关标示项目的规定、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药品的规定等政策的调整,都不能在制度中及时得到修订。
三是相关档案记录不完整。主要表现在:
(一)各种表格审核程序不规范,岗位责任不明确,填写内容混乱;
(二)月检查记录不真实不完整;
(三)设施设备调试运行记录不完整。
四是处方药未凭医师处方销售。
五是药品陈列混乱。主要表现在:
(一)药品与非药品、内服与外用、易串味药品和一般药品未分开;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严格分开。
三、药店日常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处方药销售未按照规定执行;
二是销售药品未开具销售凭证;
三是认识有偏差,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普遍存在认为通过了gsp认证就可以等到下一次换证的错误观点,重经营,轻管理;
四是未严格坚持用gsp标准规范日常经营行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均有不同程度滑坡;
五是从业人员变动频繁,关键岗位人员变动未经许可。
四、有关政策建议:
(一)基层农村药店开办条件做适当调整。
一是放宽人员资质要求,特别是企业人员发生变更时;
二是调整培训层级,由县局组织培训,资料由市局指定,以方便基层农村药店,降低经营成本。
(二)完善调整gsp认证有关条款:
第一,建议对现行的gsp条款进行量化分类,以便与零售药店分级管理相适应。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管理,有效发挥药品零售企业在城乡药品供应中的作用,目前,全国各地都在结合实际不同程度地开展药品零售企业的分级管理,即按照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将药品零售企业划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二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零售企业经营类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等。为此,笔者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必要对现行的药品零售企业gsp条款进行量化分类,制定与基层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相配套的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第二,建议对现行gsp条款进行修订,使其能更好地规制基层农村药店。基层农村药店大多属父子店、夫妻店、姊妹店等,在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与gsp认证条款大多不符,因而执行起来常会“打折”或“走样”,甚至会出现某一人集老板、质量负责人、验收员、质量管理员、养护员、营业员等“职位”于一身的现象。即使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由于其质量意识淡薄,对质量管理体系及人员的考核和培训也很难做到位,所做的都是一些应付检查的工作,未能从根本上真正发挥质量管理体系的作用。笔者建议应在gsp修订时,增加对药店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岗位技能考核评定的规定。
第三,建议“淡化”相关记录。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改造,不外乎就是要求企业加强“硬件”和“软件”方面的投入,以便更好地确保药品经营质量。但是根据基层农村药店的现状,笔者认为可“淡化”药店内部人员培训、陈列养护、制度考核、温湿度监测等记录,强化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尤其要强化对问题药品和可疑药品的验收记录,重点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过程,注重现场检查评定效果。
第四,建议规定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评定要求。对基层农村药店而言,其执行gsp的各项规范是认证的关键,但是现行gsp条款繁多,前后重复,若每款规定都执行,势必给零售药店和gsp检查人员有避重就轻适用条款的可乘之机。加之零售药店与检查人员对gsp规范的认识不统一,对检查评定标准和检查评定结果造成尺度把握不准确,出现认证结果不公平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笔者建议根据基层农村药店的现状,在修订gsp条款时,应规定一些重点项目和关键环节的检查评定要求,使条款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对经营质量管理的可控性。
第五,建议取消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条款。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6006条款规定: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负责建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一般情况下,中小型药品零售企业所经营药品的品种大约在400~1500个左右,按照规定,新开办此类药品零售企业就需要建立400~1500个左右的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工作量之大可想而知,而且有的药品很难收集到相应的药品质量标准,药品零售企业根本无法按照规定建立完整的所经营药品的质量档案。但是因为条款的需要,质量管理人员只好筛选几个常用品种,复印《中国药典》中收载的质量标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笔者认为,质量标准是药品监督行政执法中核实药品质量,或是药品检验机构监督检验时作为法定依据的重要资料,但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讲,收集药品质量标准、建立质量档案在实际药品质量管理中的意义不大,此条款应删除。
第六,建议适当放宽人员培训、发证和继续教育的门槛。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6501条款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并经地市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6503条款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的人员,每年应接受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从认证结果分析,有相当一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在这两个条款的检查中都未能完全落实到位。笔者认为应当适当放宽门槛,将培训、发证以及继续教育的工作委托给各个县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县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零售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发证以及继续教育工作,这样既能够为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减轻压力,而且还能减轻县域药品零售企业的经济负担,更有利于该项条款的执行和落实。
第七,建议药品陈列环境的具体要求应当明确。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7803条款规定:企业应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在条款中,对库存的药品,有相应的常温、阴凉以及冷藏保管的要求,而对于店堂中陈列的`药品应在多少温度的环境下,没有明确的要求。目前,县域药品零售企业绝大多数已不再设置仓库,在实际认证检查中,有的企业仍然按照库房的要求,在店堂内安装空调,对店堂内的温度和湿度进行监测和记录,但是有的企业对陈列环境是否符合要求的理解不够,仅限于陈列环境是否干净、卫生等。笔者认为应当在条款中明确店堂内陈列环境的具体温度和湿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记录,鉴于药品的特性和认证工作的可操作性,建议店堂内的温度以25℃以下为宜。
第八,建议增加药品销售凭证管理内容的条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为进一步规范药品销售行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xx年6月25日下发《关于加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凭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切实履行销售药品开具销售凭证的义务,同时对所销售药品的相关信息也要留存备份。因此认证条款中应当增加药品销售凭证管理内容的条款,及时与新出台的药品管理法规和规定接轨。《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试行)已经执行了6年时间,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除了对药品销售管理有新规定外,对药品零售企业相关人员的资质、店堂和仓库的面积、仓库的设置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方面,也都较几年前有了新的要求,认证条款也应当相应调整。对试行标准中一些认证检查条款前后重复,应当整理合并;由于区域经济条件以及药品经营规模存在较大差别,在制定认证标准中也应充分考虑,切合实际划分等级。总之,为增强认证检查的可操作性和认证后零售企业良好管理的延续性,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修订和完善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的标准。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2
(一)关于药店的选址:
药品零售药店选址的资金投入大,且长期受到约束。即便企业为追求投资最小化选择租赁的方式,而不是购买土地自己新建,投入仍然很大。除在合同期内需要支付租金以外,投资商还需在照明、固定资产、门面等方面投入。如果位置不太理想,租赁期通常短于5年。如果位于闹市区商业中心,租赁期则往往为5年 —10年。位于市中心的药店的租赁期甚至长达30年。
药品平价超市的单店规模较大,不可能轻易搬迁,也不太可能轻易改换经营方式。由于位置固定,资金投入量大,合同期长,药店选址是平价大药房零售战略组合中灵
活性最差的要素。相比之下,广告、价格、顾客服务、产品及服务种类都能够随着环境的变化迅速地做出调整。
如果一家单店搬迁,会面临许多潜在问题:首先,可能流失一部分忠诚的顾客和员工,搬迁距离越远,损失越大;其次,新地点与老地点的市场状况不同。可能需要对经营策略进行调整;再次,药店的固定资产及装修不可能随迁,处理时如果估价不当,也会造成资产流失。
平价大药房选址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选择经济发达的城镇:
选择经济发达,居民生活水平较高的城
市是兴建超市的首选地。这些城市人口密度大,人均收入高,医疗单位密集,需求旺盛,
工商业发达,药品超市在当地有较高的发展前景。
考虑连锁发展计划:
平价大药房设立门店要从发展战略,通盘考虑连锁发展计划,以防设店选址太过分散。平价大药房门店分布要有长远规划,并且具有一定的集中度,这利于总部实行更加精细科学的管理,节省人力,物力,财力。每一个门店的设立都要为整个企业的发展战略服务。
独立调置门店:
平价大药房在调置门店时,如果没有充分的把握,一般不应与其他同类大型零售店聚集在一起。在选址中要注意与其他大型药品超市保持一定的距离,至少平价大药房与它
们之间在核心商圈不能重叠,以免引发恶性竞争,导致两败俱伤。
选择城乡结合部:
我们必须开发远离市中心的城乡结合部,或在次商业区或新开辟的居民区中,在该药店周围要有20—30万人的常住人口。该地点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低廉。该地点土地价格和房屋租金要明显低于市中心,土地价格一般为市中心的1/10以下,这样减少了超市投资,降低运营成本,为平价大药房药品超市的'低价格销售创造条件。
(2)交通便利。有利于消费者前来购物,又要有利于药物运输和药品吞吐,值得注意的是,仓储式平价药房在选址中对交通便利
性的要求大大高于其他药品超市,即要具有交通运输的高速性,辐射性和枢纽性,如果不具备这几个条件,会明显减小它的商圈半径,影响商品销售额。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市拓展延伸的轨迹相吻合,这样由于城市的发展会给仓储式药品平价超市带来大量客流量,降低投资风险。
(二)关于药店经营:
1。乐于为人服务
于所有的零售药店来说,尽管竞争的对象不同,但是要想增加营业额,店方就必须提供超越药品之外的服务。一个药店经营高手对这点体会最深:
生意兴隆的秘诀是优质的药品质量与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3
民康药店是一家即将开业的综合药店,内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多种商品集为一体的中型药店。目前在龙洞步行街虽有不少药店,但是民康药店在药物品种和服务态度上都具有一定优势。所以在药店的选址方面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的。
一 新店周围地理位置特征表述
1我们预设我们新的药店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洞步行街内.药店位于钰贝轩面包西饼坊旁边,哎呀呀、新新书店的斜对面。
2附近有龙洞购物中心、流行前线、华润万家,龙洞美食广场等,人流量大。步行街繁忙路段,商业氛纷浓厚,周边环境有住宅小区、20多间中高等专科院校及有名的“城中村”及工业区,所以周边居民、学生较及流动人口多,人流集散比较大,消费能力强。
3交通方便,多路公交车能到达。下公交车后,只要步行3至5分钟就能到达。
4 区位优势,龙洞步行街是广州天河东北部总要的商业中心,规划的定位辐射范围广。包括天河客运站到柯木朗、高唐石,甚至罗岗一带。商业发展前景好。
二、周边环境地带
从小地图来看不难发现,我们药店的地址属于热闹的商业区,人流很大,而且周边店面的经营的活动也很多样,所以为我们的药店提供了更好的潜在顾客。这样就更有利我们的新药店的盈利。竞争者的情况也不可忽视,在龙洞步行街还是有几间药店的,不过因为客流量大的原因,所以还是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发展的。总的来说,我们药店选择的位置还是不错的。
三、药店选址的房产信息
1、 药店选址在龙洞步房主的房产资料齐全,不存在房产纠纷。
2、 该商铺是房主一手放租,不存在高价转租等的问题。
3、 行街附近,商铺月租租金约为10000,但因药店选址在龙洞小学附近,客流量大,足以支付铺租。
4、 药店选址在龙洞步行街,步行街现在正处于发展阶段,不会存在拆迁问题,所以药店可以长期营业。
四、附近交通状况
我们的药店虽然位于龙洞步行街中心位置,但交通尚算便利,步行大约300米左右即可到达公交站,有28路、30路、84路、84a路、39路、235路、535路、564路公交车可供乘坐,虽然距离地铁站较远,最近的天河客运站需要15分钟车程,但如果选择自行车或汽车的话,则有停车场可供停放。除特别节假日外,路面状况十分畅通,绝不会耽误你宝贵的时间。
五、客流量
药店店址位于龙洞步行街的中心地带,靠近龙洞小学、华润万家、流行前线,附近还有居民住宅区、龙洞美食广场。步行街属繁忙路段,商业氛围浓厚,不仅满足人群不同形式的需求,而且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人流组成主要有游客、居民、学生等,人流集散比较大,消费能力强,均具有一定的购买力和消费需要。客流量很大,这大大提高了药店的营业额。
六、客源分析
药店选在龙洞步行街内的潮流全线这边的话,客源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众所周众,龙洞这边有着众多的高校(广工,广药职院,广金,广东工程)还有几个中高校专学校。学生做为消费的主力军,龙洞步行街来说每天的客流量来说是很大的,学生在这里占了绝大部分。 2外来居民。龙洞这边是属于郊区,相比较于市中心和市中心附近来说,房价会便宜的多,所以很多外出打工的人都会选择来龙洞租房居住,龙洞这边的消费来说相对而言还是会便宜的多。
3龙洞当地居民,做为当地的居民来说,龙洞步行街的离居住地近,选择在这里购买,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地的居民来说(客源占绝大部分的还是老年人,老年人退休在家,空闲的时间多,再加上人老了之后,本身的一些免疫力开始下降,开始一些老年人常出现的一些病)。
七、购买力分析
药店购买力是人们支付货币购买药品和医药服务的能力,或者说在一定时期内用于购买药品的货币总额。我们药店地处龙洞步行街后端,附近有工业区,靠近民居,附近有一所小学,因此消费者多为附近居民和工薪族,其中更多的是20-40岁消费者。
因此我们通过随机抽样调查获取了附近居民的收入水平。通过抽取出家庭样本50个。经过汇总分析,这50个样本中,人均收入在月1700—2000元的约占50%,1200—1700元的占 20%,人均月收入1200元以下的10%,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20%。
由此说明,该地区居民大多都是工薪族,属于中等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为偏向一般廉价otc药品,但龙洞本土居民依靠固定资产出租获利丰富,同时也是各类保健品,贵价药品的消费主力,可按照分析比例合理分配。
八、竞争店状况分析
1、德仁堂
店面很大,积分换购的礼品特别丰富.药品品种较齐全,价格较高定位于中高收入消费人群,以中药饮片为经营特色。在康力药店隔壁,竞争力大。
2、康力连锁药店
销售中药饮片和西药,价格适中,有会员和搞促销活动。在德仁堂隔壁,竞争力大。
3、健和堂
在步行街街头,客流量很多,经营的药品品种齐全,价格也较适中,常搞促销等优惠活动。在仁和堂隔壁,竞争力大。
4、仁和堂
也位于步行街街头,客流量很多,经营的药品品种齐全,常搞促销等优惠活动,知名度较高。在健和堂隔壁,竞争力大。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4
引言:
目前国内医药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药店、诊所的生存状况也是广大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近日,笔者通过走访泸州市叙永县中心城区、城北新区以及辖区四镇(马岭镇、江门镇、落卜镇、后山镇)的药店、诊所、卫计服务站的负责人或采购人员,对当地药店、诊所的生存状况做了相关调查。
一、经营运作模式各有差异
今年受宏观经济疲软的影响,消费者对于保健品消费需求有所减弱,对医保品种的依赖更高。因此,药店经营者在保健品和非医保品种的资金投入比重有所降低。更多的利润则是通过导购推荐其他小厂家、小品牌的品种来实现。
通过走访的23家药店发现,18家纳入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范畴;圣洁药业(直营连锁店)、人人康大药房等(连锁、加盟店)在产品种类的优化、基药种类齐全、店面环境美观方面明显要强于其他品牌的药店。这也是药店差异化战略的体现。
此外,部分连锁药店已取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许可,并设有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扩大经营范围,无疑是药店实施差异化战略,提升业内竞争力的又一新举措。
二、解读药店、诊所采购
通过共享商品信息资源,有利降低采购成本
调查走访发现,目前叙永当地各大连锁、加盟的药店多通过一个平台发布、分享采购信息,这就是业内熟知的药店联盟,它可以使会员之间实现商品信息资源共享。药店联盟要求其会员提供本药店真实采购成本,包括产品的名称、规格、厂家、供应商、结算方式、进货价格等,信息在专门网站平台上发布,成员单位输入单位名称和密码后,即可看到网上的比价系统。根据各家药店不同产品进货价格的高低,会员单位之间可以自由地进行数据和产品交换。由于采购信息的共享,能够为采购管理提供比价依据,采购成本也得以直接降低。这也是目前连锁和加盟药店相比单体药店的优势所在。
联合采购,有效提高采购方的议价能力
药店的采购存在采购批次多、单批次采购量少的现象,从而对上游供货商的议价能力显的尤为薄弱,对此,叙永县的药店联盟通过各自拿出一些好的产品在平台上进行主推,将采购网络做大,然后进行联合采购,最后向上游企业议价,以争取更多的利益,与此同时,也为药店的配送成本争取到更大的操作空间。
三、诊所价格优势薄弱制度建设尚需完善
据此次调研了解,目前医生多点执业政策尚不明确、私人诊所和民营医院政策尚未完全放开,医疗服务体系尚未完善,没有合理的分层服务与分层收费服务标准体系,医疗服务价格长期被扭曲,政策和体制障碍导致零售诊所的价格优势较薄弱,更不用说能对接医保支付。此外,乡镇私人诊所鉴于新农合报销的时间限制(次月定期返还到诊所),存在资金垫付积压的现象。如此一来,在药品采购环节,对货款的支付方式更多会选择现金延迟支付的方式来应对资金压力。
四、医疗服务资源未能充分共享
笔者调研发现,目前乡镇卫生机构缺乏联通共享的平台,并且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不够、协同性不强,服务体系难以有效应对日益严重的慢性病高发等健康问题,患者医疗费用增加。笔者在叙永的一乡镇诊所内,曾遇到前来求医的患者,据其反映他前几天在当地另外一家小型私人诊所检查时,医生告诉他患有一种疑难病症,说需要阶段性药物治疗才能确定,但该患者反映这前期药费就花了100多,没有效果,又换了这家诊所,吃了几天,疼痛明显好转,像类似情况数不胜数。其实,导致这样根本原因还在于同行竞争。对于一些疑难病症的处理,在大城市里,往往都有网络远程诊疗平台协助,而在乡镇基层医疗单位或诊所,也急需这样优质的医疗服务资源得到共享。
五、电子商务在药店、诊所的药品采购中仍有巨大潜力
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型的合作模式。目前,叙永地区的药店和诊所多有通过101医药、蓉锦医药、搜搜医药等网上平台采购西药以及中成药品种,虽然中药饮片无论其月度网购频次还是采购金额占比都明显偏小,更多选择线下电话联系+配送,但网购中药饮片的现象正变的日益普遍。目前优秀的药店购销联盟以电子商务为信息沟通手段,以药品购销为基础业务支撑,以提供管理输出、物流解决方案来获取更大的增值空间,以合作客户的满意度和赢利率为管控指标。网上交易可通过管理输出、信息资源的分享以及物流决解方案的输出后,必然会对线下流通渠道形成直接的竞争。目前国家相关部委正积极出台鼓励政策,引导线下交易往线上转移,从而不断壮大电子商务交易规模。
综上所述,此次考察发现,地处川、滇、黔三省交界地区的泸州市叙永县辖区内的药店、诊所的发展现状仅是行业现状的一个缩影,竞争是残酷的,国家相关政策和制度尚需完善,未来电子商务的普及也将更好的推动行业实现资源整合、合作共赢。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5
零售药店在选址时,首先要明确商圈范围,评估经营效益,然后确定大致地点。以药店所在地为中心,向四周扩展,构成的一定辐射范围,就是商圈。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药店商圈以药店为中心由内向外划分为主要商圈、次要商圈和边缘商圈。
一般而言,社区中心药店主要商圈顾客来店数量最多,次要商圈顾客来店数量较少,边缘商圈顾客来店数量最少;位于城市主要商业中心的药店,主要商圈的顾客最少,如“上海第一医药”,次要和边缘商圈的顾客相对较多,这也是个别大型平价药品超市开在大城市主要商业区内,反而效果不好的原因,如长沙市商业步行街内有一家大型药店,其销售长期达不到期望值。社区便民药店则几乎没有边缘商圈的顾客。
通常,药店的赢利商圈主要取决于四方面的要素。
要素一:顾客从哪里来
居住人口:即居住在药店附近的常住和暂住人口,是药店主要商圈内顾客的主要来源。
工作人口:即那些并不居住在药店附近,但工作地点在药店附近的人口。这部分人口中不少利用上下班就近购买药品,他们是次要商圈中基本顾客的主要来源。一般来说,药店附近的工作人口越多,商圈规模相对越大,潜在的顾客数量就多,对药店经营越有利。
流动人口:即在交通要道、商业繁华地区、公共活动场所过往的人口。这些流动人口是位于这些地区药店的主要顾客来源,是构成边缘商圈内顾客的基础。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越多,在这一地区经营的药店可以捕获的潜在顾客就越多,同时经营者云集,竞争亦越激烈。
要素二:影响商圈大小的因素
商业信誉:信誉好的药店,其商圈规模会比同行业其他药店大。经营规模:药店的经营规模越大,商品经营范围越广,品种品规越齐全,其吸引顾客的空间范围也越大。这也是平价药房为什么不但药品品种和品规多,非药品品种经营也较多的原因。满足顾客和方便顾客“一站”购齐的需求。商品种类:单纯经营常用药品的药店商圈较小,经营保健食品、医疗器械、日用消费品和护理用品的药店商圈较大。
竞争药店位置:相互竞争的药店之间的距离越大,它们各自的商圈也越大,反之商圈会越小。大中型药品超市为了避免商圈重叠,店与店之间的直线距离最少在2公里以上。否则,不但公司资源和社会资源是极大的浪费,店与店之间的竞争也是残酷无情的,最后的结果是两败俱伤,例如附图案例中的店。顾客流动性:顾客流动性大,光顾药店的来客会更广。药店的边缘商圈因此会扩大,从而扩大整个商圈规模。
交通地理状况:药店位于中心商业区或交通便利的地区,商圈规模会因此扩大。地理因素的影响是容易被药店忽视的,有些城市药店在选址时,初步的结论符合要求,但当进一步做商圈调研时却发现,主要商圈内铁路横穿而过或者有一条城市景观河横贯商圈或者大型公园等,这些都是影响商圈不可忽略的因素。促销活动:药店可以通过各种促销手段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边缘商圈顾客慕名而来,从而使商圈规模扩大。规律性和针对性的促销活动对培养忠诚顾客有很好的作用。
要素三:商圈确定的零售引力法则
零售引力法是商圈传统定义的进一步拓展。该法则认为,城市的人口越多、规模越大、商业越发达,其对顾客的吸引力就越大。药店的吸引力是由邻近商圈的.人口和距离共同作用的结果。
要素四:开店地点选择
交通条件:要分析顾客是否容易到达开店地点,附近是否有公交车站,是否有停车场所,货物运输是否方便等。
客流规律:要分析开店地点的客流类型,客流的目的、速度和滞留时间,街道两侧的客流规模。客流类型一般有3种:一是自身客流,即专门来本店购买药品的顾客,是药店客流的基础;二是分享客流,即从邻近其他业态商店形成的客流中获得的顾客;三是派生客流,即顺路进店的顾客。
竞争对手:主要应考虑药店的相对集中程度,避开竞争对手还是利用竞争对手,这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就药店目前来说,是尽量避开强势竞争对手。地形特点:要选择能见度高的地点开店,如临街处以及一些大型公共场所的迎面处。药店的展示效果好,往往吸客能力就强。
城市规划:要了解开店地区城市规划,考虑开店地点的发展前景。
经营效益:主要分析客流量,光顾药店的人数比例,光顾顾客中购货者比例,每笔交易的平均购买量等。
药店的调研报告篇6
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调研报告
为切实加强医保卡的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按照县委领导的安排,8月24日组织了由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监察局、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的工作人员组成的调研组,深入到城区的10个医保定点药店开展专项检查调研。采取查、看、访、核的方法,对医保定点药店的证照资料、药品价格及管理、店内搭配出售日用品百货的情况、医保定点药店的手续办理情况进行现场察看,并走访了部分老同志,对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刷卡的情况、药店刷卡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情况进行了解。现将调研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第二调研组这次共检查了医保定点药店10家。分别是民信药店、健安大药房、康馨大药房、华康牙科、顺天大药房、惠民大药房、长寿药店、更新药店、永新药店、朋成药店分店,对11种常用药品价格进行了统计,同时走访了部分老同志。
从检查结果看,总体情况良好。各医保定点药店证照资料齐全;药品的进货、验收、养护的管理符合规定;经营设施设备基本完备;所抽查的医保定点药店符合附带经营保健品及日用百货的,对保健品及日用品分开进行了专柜管理,并且有“非医保目录内不能刷卡”的标识,价格虽然参差不齐,但仍在一定的合理区间内。
二、存在问题
通过调研和走访发现的一些现象和问题:
(一)少数定点药店钻法律政策的“空隙”,药店“兼职”卖日用品。
如朋成药店向阳大街东段分店虽然营业执照有附带经营保健品及日用百货的内容,但药品、百货、日用品混杂其间,甚至炒锅都进入了药店,成为了大杂货店、什么东西都有,药品、非药品分类不合理、未专柜存放,明显存在诱导消费者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的行为。群众说:这家药店不像药店、像百货店。
(二)违反医保用药规定搭售“非药品”或“变换科目促销”,造成医保基金流失。
群众反映:医保刷卡报销前,药店一般是在举办活动时,通过药品销售积分开展“买一赠一”、“用积分换大米、豆油等药品促销活动(《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对药品经营企业营业经营行为有明确规定:“不得以搭售、买卖药品或买商品送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医保刷卡报销后,违反医保用药规定搭售“非药品”的行为明显增多,有的定点药店甚至公开说:“熟人到药店刷卡,想要啥都可以”,严重违背医保规定。
原因一方面是药品生产厂家和定点药店用药品搭售“非药品“变相倾销”,市场监管部门管理不严格(《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药店有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买赠行为的,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赠送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另一方面是医保部门缺乏管理,对医保定点药店开办刷卡报销业务后,缺乏规范引导和监管,使少部分医保定点药店向参保人员销售医保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和日用品,甚至“将日用品变换成药品名目销售”,有套取医保部门结算费用的“嫌疑”。
(三)药品品目繁多、价格参差不齐。
各店家之间价格不一致,同一店家不同时间价格也不同;虽然国家20xx年起放开了市场药品交易价格,但少数店家诚信经营意识不够,店家存在“过度包装、抬高价格、变相欺诈”的行为。
(四)医保政策宣传不够。
各医保定点药店申请批准时间不长,对于各种医保方面规章制度不够了解;同时少数干部群众认为“医保卡上的钱不用要清零”,主动请求医保定点药店配售其它用品。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我县开办医保定点药店刷卡业务时间不长,加上是市级统筹,虽然签订了《定点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管理办法,建议在人社部1999年出台的《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基础上出台更细致的对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办法,建立医保定点药店准入、退出惩诫机制。同时为了避免造成医保基金流失,建议借鉴外地做法,向市上建议:由医保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办法,明确提出,定点零售药店不得经营日用品、食品等非医疗用品。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医保部门要采取多种渠道,对医保政策和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广泛宣传,使各类群体(群众、药商)熟知并互相监督,破解“医保卡资金年底清零不累计”的错误理解,规范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
(三)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一是医保部门要加强对医保定点药店部门的管理,明确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规范各医保定点药店依法规范经营的行为,加强医保卡发放后的后续监管。对不按照规定经营的药店,根据违规情节给以一定的处罚,直至取消定点资格。
二是物价部门对药店应正确引导药价定价,对“过度包装、抬高价格、变相欺诈”的行为要进行打击,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并及时处理。
三是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使医保定点药店依经营、更好地服务群众。
(四)进一步增强定点药店自律意识。
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市场监管局、物价局的联系,开展全方位的联合检查。借鉴其他县市成功经验,与医保、物价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开展联合检查,全面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经营行为,要求各定点药店要严格按照《定点药店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规定,诚信经营,自觉抵制“变相推销”“变换科目促销”等违规行为。同时加大社会监督,聘请义务监督员,开通举办电话,保障医保资金和参保人员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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