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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民工工作总结篇1
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关于做好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的有关要求。昌平团区委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结对工作,积极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效帮扶农民工子女健康成长。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动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有序开展
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昌平区农民工子女人数日益增多,昌平团区委按照团中央、团市委有关要求,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作为全年重要工作,成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团区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社会工作部负责具体工作。关爱行动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思路,并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基层团组织,要求全区各级团组织统一推进,积极行动。
二、狠抓结对,搭建关爱农民工子女工作桥梁
昌平区经北京市教委审批,有办学资质的农民工子弟学校共有15所,为切实有效的帮扶农民工子女学校,团区委对15所学校进行了全面摸底,详细了解了学校学生人数、资源需求、人力需求、已结队单位等情况,并建立数据档案,为结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经过摸查,全区已经开展长期结对的学校共有6所,为实现结对工作的全覆盖,昌平团区委参考摸查情况,动员区内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志愿者组织,逐个落实结对单位。目前15所学校的结对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结对单位涵盖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13家单位,实现了每所学校有一支固定的志愿服务队对应。
三、丰富项目,打造关爱农民工子女品牌项目
昌平团区委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在结对的基础上合理设计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从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方面开展了以结对帮扶为重点的关爱活动,在全区逐步形成了爱心助成长系列关爱农民工子女品牌项目。
一是爱心助成长——健康义诊类志愿服务项目。联合区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队为打工子弟学校开展健康义诊、健康讲座等志愿服务。全年累计服务20xx余人。在教师节期间,区医院彩虹志愿服务队为雨竹学校老师进行了全面体检,将帮扶对象由农民工学校学生扩大到学校老师。
二是爱心助成长——教育辅助类志愿服务项目。一方面联合区政法大学、石油大学、化工大学等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和区计算机网络协会成立支教助学志愿服务队8支,定期开展英语、体育、音乐、等方面的义务授课。另一方面结合志愿者日、六一儿童节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今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北京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的志愿者来到昌平区雨竹学校,开展志愿者在行动,大手拉小手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和学生们共同进行了拓展训练。5月,昌平区安利志愿服务队在昌平智泉学校邀请北京最帅交警孟昆玉为学生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9月1日,邓亚萍等世界冠军来到昌平打工子弟学校为学生上了开学第一课。9月8日中国石油大学志愿服务队开展了高校一日游活动,组织打工子弟学校参观校园。
三是爱心助成长——爱心捐赠类志愿服务项目。
团区委积极联系各界社会企业开展为打工子弟学校献爱心活动,募集爱心捐款310192元,筹集爱心物资价值1万元。其中佳莲集团捐赠善款20万元,用于为打工子弟学校提供冬季取暖用煤部分费用,为全区8所打工子弟学校捐赠爱心煤,解决了打工子弟学校冬季供暖问题。安利集团志愿服务队为打工子弟学校捐赠爱心图书,建立爱心书库。一系列的爱心活动为农民工子女健康快乐成长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四、扩大宣传,营造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昌平团区委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启动以来,积极争取各级媒体的支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扩大活动的影响面。同时,借助志愿者日等活动契机,制作专题报道,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形成鼓励全社会关爱农民工子女的浓厚氛围。
2024年农民工工作总结篇2
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构建平安崔家头.根据《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夏季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千农联办发〔20xx〕07号),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抓住时机。在企业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大力宣传《陕西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规和规章;同时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帮助农民工学法、懂法,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通过正确方式和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2、认真排查,确定执法重点。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我镇组织用工单位开展自查,把用人单位自查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资料送达至用人单位,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对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要制定具体的偿还计划,并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将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理或处罚。在要求用人单位自查的同时,我镇对涉及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梳理,确保真实性。
3、联合执法,确保取得实效。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和摸底排查之后,将管辖区域内的千凤牧业有限公司、郑平建筑队、隆丰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平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等用人单位及场所进行检查。并对用人单位的用工资料、考勤表以及职工工资表进行逐项登记检查,确定单位职工人数及发放工资情况,并深入用人单位走访劳动者,了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周期、数额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与工资发放相关的问题,掌握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实际情况。经核查,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农民工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99人,20余万元,目前正在协调处理当中。我镇其他企业不存在拖欠工资、雇佣童工等违法行为。
4、联系协调,督促发放工资。对于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欠薪问题,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镇工会主席、劳动保障协理员、村两委会为成员的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多方协调解决此项工作。镇督查小组第一时间携村两委会与相关群众进行沟通,安抚群众情绪,及时收集涉及务工群众欠薪情况和相关佐证资料,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宝鸡国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此次欠薪问题涉及3个自然村,涉事相关企业由于自身管理问题,公司自身资金短缺,未完全兑付务工群众薪资,发现问题后,镇村两级及时跟进,与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要求该企业及时兑付拖欠工资。镇政府后期将继续跟进此问题的处理情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涉事群众合法权益。
二、存在问题。
1.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农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底,用人单位未与农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多为口头举证,给维权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要进一步加大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一个长效的联动机制,从而更好的开展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
三、下步打算。
1.要加强法制宣传,增强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用人单位知道签合同和买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规定。
2.要与农民工陈述签订合同和购买保险的好处,多多进行宣传并以实际案例佐证(职工工伤案例效果最好)。
3.要求用人单位新招聘工人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解决农民朋友后顾之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切实落实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坚决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促进镇属企业健康和谐发展。
2024年农民工工作总结篇3
2021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二)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
(六)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
(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3日,我区对33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1个,其他项目12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20x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四)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20x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五)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20x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100%。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20余起,解答咨询群众200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三)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4年农民工工作总结篇4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了县委、县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专设办公室,对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劳务输出和就地转移实行统一规划、扎口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各乡镇也相应建立了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小组,并依据劳动保障事务所建立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办公室,形成分工明确的组织体系,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年初,县劳动保障部门会同扶贫、农业、农工办等部门将年度培训目标(含省下达的转移培训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和相关培训机构,实现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有计划地开展转移培训工作。
2、发展培训载体,夯实基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500万农民大转移”和“百万农民大培训”的目标,大力发展培训载体,建立健全转移培训体系。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全县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已发展到32家,年培训能力达到万人,其中有17家培训机构被认定为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初步形成了以县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乡镇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网络,有力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3、结合本地特色,创新转移培训模式。积极创造学校与学校、学校与企业、学校与中介机构联合协作的转移培训新模式,大力推行转移培训、职业介绍和跟踪服务“三位一体”的就业服务新机制,努力打造培训专业、培训学校和外出劳务新品牌。有效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并将转移培训的重点逐步下移到乡镇、村,培训机构按照“统一执行转移培训政策、统一建立学员管理档案、统一教学计划、统一考核发证”的要求,在乡镇、村设立培训点,就近就地组织农民参加技能培训,既方便了农民,降低农民的培训成本,又扩大了培训生源。
4、强化就业服务,开展培训就业对接。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在抓好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规划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利用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镇镇通”工程信息网络,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南北挂钩、对口交流的工作部署,定期举办劳务输出专场招聘活动,为经过转移培训的学员牵线搭桥,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
5、加强培训监管,提高转移培训效果。全面推行培训券制度,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实行减免费培训。县劳动保障、扶贫、农业、财政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并建立培训前备案制度、培训中核查制度、培训后验收制度和培训补助申报制度等四项转移培训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行为,确保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认真做好培训券发放工作,根据不同培训工种,对参培学员发放不同面额的培训券。补贴标准为一般工种每人200-300元,技术含量高的培训工种每人400-500元。为防止培训券流失,采取到培训班现场发放的办法,确保培训券发放到确实参加培训和最需要补贴的农民手中,并对农村贫困劳动力和未能升学的应属初、高中毕业生优先发放。严格执行省文件规定,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整的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和兑现工作程序,确实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1、定点培训机构少。我县农村劳动力有培训愿望的有1万余人,而经认定的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难以完成培训任务。乡镇无一个定点培训机构,农民无法就近就地参加培训。
2、高技能工种培训费补助标准偏低。贫困农民难以参加技术含量高的工种培训。
3、部分农民对参加技术培训积极性不高。原因是用人单位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农民个人存在急于就业取得收入的想法,不愿花过多时间参加培训。
4、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不到位。乡镇劳动保障所为自收自支事业性质,人员工资、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人员兼职,基础设施落后,大多数劳动保障所没有临街工作场所,和省市创建星级劳动保障所的标准还有很大差距,农村劳务输出的统计、调研和宣传发动工作缺乏有效载体,严重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输出工作的开展。
5、经费困难。我县为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由于县乡财政困难,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的政策性补贴难以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配套经费和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劳务输出和培训规模的扩大。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加技能培训,认识到技能培训对提高就业竞争、就业能力,实现长远更大利益作用,提高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发展。按照方便农民培训原则,合理增加定点培训机构数量,并督促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增加培训工种。
3、进一步完善培训券制度。加强与扶贫办、阳光办、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培训券发放、管理、审核与兑付等项工作,提高培训券的使用效益。
4、切实抓好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以镇镇通工程为依托,加快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信息化步伐,年内努力实现乡镇和市县之间网络互通、资源共享。
5、加大政府培训经费投入力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安排县级配套培训经费,使培训农民受益,主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6、鼓励发展民办培训机构。督促各类培训机构努力加大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交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层次,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打造就有特色的劳务品牌。
2024年农民工工作总结篇5
20xx年5月1日,恰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这一年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6388人次,为农民工免收法律服务费6767.25万元,为农民工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约9621.49万元。现将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农民工群体维权意识。各法援中心继续通过公交车载电视、公交车身广告、楼宇电梯电视宣传载体以及新媒体等多方面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进一步提升。除此之外,市法援中心还积极深入群众开展线下宣传,共组织全市法援中心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援助现场普法宣传5次,共计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50人次,深入社区、车站、广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发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农民工维权手册》等法律援助宣传材料近2000份,通过现场宣传,及时解答群众法律难题,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20xx年5月19日,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力度,市法律援助中心召集多名值班律师前往市人社局在天虹商场这一人流密集处组织设立的现场宣传接访处,进行专题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旨在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通过律师现场解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点内容、回答农民工自身面临的实际问题以及现场发放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材料等形式,确保专题活动宣传日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现场农民工群众对此次专题宣传活动的内容及开展方式表示满意。
二是不断降低门槛放宽受理条件,简化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审批程序。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类的案件如群体性劳动争议类案件、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无需申请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为受援人提供便利。对于群体性案件执行“一免一简三快”机制和全市“首接负责制”,即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程序、快速受理、快速指派、快速的办结,不受级别和地域管辖限制,可由首次接待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便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组建专业化的律师志愿者队伍,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了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受援人满意度,法援中心在继续推行“点援制”服务基础之上,继续优化积分指派系统,为农民工受援人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热心公共事业的律师。通过自愿报名和筛选的方式,目前,全市共610名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加入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志愿库,其中擅长劳动争议类律师共有450余名,受援人可以根据援助律师的执业年限、办案经历等自主选择满意的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更好地满足受援人差异化法律需求,专业化的律师志愿者队伍为困难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了可靠保障。
四是应对新冠疫情推行新措施,深化农民工法律援助力度。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出示经济困难证明的施行受援人承诺制,极大地便利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另外,随着疫情防控的逐步解除,市法援中心主动联系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启法律援助站律师值班工作,目前50余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已全部到位,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前移工作窗口,积极主动服务困难群众,将提升根治农民工欠薪法治化水平工作做在细处、落在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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