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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1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认真呵护水青山,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保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县河长办公室联系,加强与镇巴长办公室的沟通与协调,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各站、队、科室负责人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明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切实抓好各项具体任务。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成效
我局主要负责碾子镇莲花村腊溪河的巡查工作。在对腊溪河道进行全面检查的过程中,针对违反理的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河道边有三家打砂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无符合环保要求的污水施。我局现场要求三家砂厂停产整顿,遏制环境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碾子镇人民政府选定的垃圾填址靠近河道,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我局要求碾子镇人民政府合理规划镇垃圾处理场,选址必须符合环保避免造成环境隐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
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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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局作为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三)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3
一、“河长制”管理的成效
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Ⅳ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主要入湖支流南淝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
(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环境保护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
(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
(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
三、存在问题
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
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
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市辖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思考
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
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积累河道长期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保障水量、水质协同控制工作条件。
四是更加注重统筹流域治理。根据欧美发达国家治水经验,水质改善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通过水质模型的建立,实施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当前,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削减城市面源,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流域大数据平台,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面源防控的突破,真正实现河道治理迈入流域治理。
五是更加注重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公共政策和新闻宣传,增强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等纳入市民教育之中,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渠道,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
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4
**位于灵芝镇北片,群贤路南侧,与大庄头江相连,东起解放大道西侧,西至避风塘河道南端,全长1.8 公里,平均宽度约为100米。荒荡河道南岸以农田为主,沿河30至50米外建有体育路、奥体中心,**乐园等,荒荡北岸为**新区十里**景观休闲用地, 200米范围内有杭越海鲜馆、小莲庄会所2家餐饮企业。十里**建设时基本上对荒荡北岸进行过自然护坡的施工,沿岸都进行了丰富的自然景观改造和景观绿化,荒荡南岸基本上是景观绿化。目前,**总体水质情况总体良好。
**为区级河长管理河道,区级河长是区教体局局长马成永,镇级河长是灵芝镇副镇长杨钢,区级河长联系部门是区**。
根据荒荡河去年整治工作情况,20xx年工作任务主要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巩固前期畜禽清养成果,加强监管和巡查,严格防止回潮反弹,防止非法鱼塘养殖。
(2)继续加强监管,严格防范周边农庄、会所等餐饮服务业污水直排河内。
(3)做好**沿线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工作,加强巡查、加强监督。
(4)继续开展岸边违章搭建清理、水面木桩清除、沉船清理、沿河卫生整治、河道清淤整治等工作。
(5)做好水面保洁网格化,定期对水面做好保洁工作.
(6)建立河道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断面水质达到Ⅳ类及以上标准。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长效监管、严格考核”的要求,区、镇两级河长及区**严格按照“河长制”管理要求,坚持定期巡查、及时整治,对**整体流域进行全面监管,今年以来,江水水质都维持在标准以上。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定期定人打捞。由镇出资安排专人对**整体江面进行每日水面清洁,及时处理江面的零星垃圾和水草。二是重点关注沿岸餐饮排污情况。**最主要问题还在于沿岸两家餐饮企业的餐饮污水排放问题,虽然经过去年的排污纳管整治工作,污水处理系统都已经安装并运行,但有时会有渗漏偷倒等行为。今年上半年我们多次与两家餐饮企业
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5
河湾社区东与三河镇为邻,西接丰乐街道,社区共计592户,居民均居住在丰乐河沿岸,自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社区成立了以总支书记王於华为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15年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按照镇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我社区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河湾社区河长制辖区范围西自肖家桥原刘运泰浴池,东至神灵沟,与三河镇交界,全长约5.4公里,占线长,任务艰巨,我们通过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对广大居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整治的意识,努力营造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2015年1—8月份,我们集中动用了船只开展不少于20次的清理河道漂浮物和腐烂水萍,将沿岸边的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组织100多人次铲除可河道边的垦植,迎水坡厕所已基本清理拆除,目前只剩下5座在动员做工作,限期在9月底全部拆除结束。截止目前,今年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面社区已投入8000多元。
三、强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
首先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建立巡河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河检查,并认真的做好巡河记录,巡河时要有图片,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次要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水环境调查、登记,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水体治理工作中的问题,要使河长制工作形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2024河长制工作总结篇6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共治氛围。
充分发挥领导带头示范作用,由该院检察长担任余姚市境内的东大河“河长”,负责牵头、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在治理东大河水环境过程中,设立公开栏和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对东大河综合治理意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平台,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环保法制宣传与法律咨询,提升企业、群众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紧密分段部署,推进有序治理。
东大河整治工作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全面实施、总结完善四个阶段,分别设定时间节点和工作目标、制定治理任务、时间、经费等详细统计表,定期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和当月工作安排,保障整治进度。以水环境治理领域为重点,结合东大河东排二期工程,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治理检察建议。以宁波九联实业有限公司为联系点,开展“双带双走”走亲连心活动,多渠道多方面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企业治污排污出谋划策,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强化协作联动,确保治理合力。
?方案》细化分解综合治理内容,明确各方职责,并确定一名优秀青年干警担任“五水共治”检察联络员,及时掌握党委“五水共治”工作动态,适时通报水环境检察进展情况。与法院、公安局、环保局、水利局、农林局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建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及时通报调查处理的破坏水环境方面案件情况,发现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涉嫌渎职等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四、严格督查检查,确保治理实效。
该院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东大河开展走访调研,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随机督查等方式,实地排摸污染源头问题,对于相关部门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形成书面材料通报给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强化东大河综合治理效果,做到污染早发现早处理,坚决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各类违法行为,减少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使东大河水环境治理成为群众支持、群众检验、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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