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找出调查过程中的不足,写调查报告是非常重要的,参加调查期间,我们一定都有着不少的调查报告要写写的,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屈子祠调查报告通用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屈子祠调查报告篇1
xx县地处湖南省西北部,全县总面积3474平方公里,辖39个乡镇(场),总人口43万多人,其中少数民族占88%。外出务工农民达10万多人,留守儿童约2万人,空巢老人约3万人,留守妇女约1万人。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现就留守儿童的问题作一简介。
1、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
留守儿童的父母不在身边,他们的监护情况有以下四种情形:
(1)一种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或者受过极少教育。
(2)第二种监护方式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干爹、干妈。这类监护比例不是很大。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很不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
(3)第三类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随时都会外出打工,这类监护者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
(4)最后一种是监护缺失,农村流动父母外出打工后,留守儿童无人监护。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2、留守儿童的就学成长情况
留守儿童年龄偏小,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也是形成良好习惯的阶段,父母长期外出,对他们身心的伤害和亲情缺失的影响很大。许多以外省务工为主要打工地的父母为了省下路费钱,一连几年都不曾回家一次,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心灵沟通几乎为零。因此,留守儿童离开学校以后,其他的学习几乎无人监管。
屈子祠调查报告篇2
为了保证保险行业科学、规范、健康的向前发展,消除职务犯罪隐患,xx区检察院对区保险行业的管理及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一、保险行业的基本情况:
1996年以前全区只有一家保险公司暨中国保险公司齐齐哈尔支公司xx分公司,当时保险市场的份额占有率为100%。1996年中国保险公司齐齐哈尔市支公司一分为二:一是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支公司;二是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寿险公司齐齐哈尔市支公司,当时的险种经营范围区分的特别明确,财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只限于财产保险,而寿险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只限于寿险。当时寿险公司市场份额的占有率仍是100%。
1996年以后随着保险行业竞争机制的引入,我区先后有几家财产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入驻,险费收入随之一路猛增,保险市场各公司的保费收入份额的占有率就没有了确定性,使得保险市场出现了混乱局面,各家为了生存而不惜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手段,抢占保险市场份额,有的公司不顾国家三令五申对保险行业依法经营的严格要求和规定,铤而走险,从而使保险行业陷入一种不严格依法经营的“窘境”。
二、保险行业“潜规则”的形成及手段:
1、按照国家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在承保商业险过程中按4%的比例给予投保单位或投保人提取手续费,交强险按8%的比例给予投保单位或投保人提取手续费,由于保险资源的匮乏,各公司又都想抢占保险市场和市场份额,于是乎,各公司之间便开始了地下“暗战”,各公司之间也相互(违规、违法提高手续费支付标准)“哄抬物价”,这样就形成了一种各公司彼此之间心知肚明的保险行业“潜规则”。
2、按照国家及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险公司通过正常的财务手续无法实现不合规的手续费支付,因此,保险公司采取一些违规、违法等手段截留、侵吞保费。
手段之一:“鸳鸯单,”又称“阴阳单”。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在打印保单时,故意地将保单各联分开打印,保单的客户联、业务留存联、财务留存联等各联的内容不一致,一般情况是客户联的保险金额比较大,保险责任比较全,而保险公司留存的业务联、财务联保费金额比较小,保险责任比较窄。由于客户按照客户留存联缴费,保险公司根据业务、财务联入帐,业务人员就可以将多余的保费截留用作它用。这样在审计部门、税务、保鉴会等(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例行检查时,很难核对留在客户手中的客户留存联。
手段之二:“吃单”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后,未将保费入到保险公司的收入帐上,私自截留,这种手段也称“埋单”。
手段之三:“删单”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先将取得的保费入账,然后私自(保险公司单方)注销保险合同,侵吞或非法占有保费。
手段之四:“假应收”: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将客户已交纳的保费不入账,而是进行财务上的“技术”处理,做“假应收”(也就是未缴纳保户保费),待保险时限和保险责任丧失后侵吞或非法占有保费。
手段之五:“假退保”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先将客户的保费全额入账,事后编造缘由向客户索取加盖客户(一般都是单位参保)单位或投保人签名的空白单证,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私自填写其内容,差额或全额退保,侵吞或非法占有这部分保费。
手段之六:“假理赔”保险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为了达到套取费用的目的,编造虚假事实,制作假的理赔卷宗,从而以不合法的手段套取或侵吞理赔款。
手段之七:“假代理”保险公司为了更隐蔽地套取或侵吞保费,利用保险代理公司来转移保费收入,通常情况下,委托保险代理公司承办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利用代理公司领取的承保单证以及保险代理公司业务人员的工号来进行这一操作。并利用保险代理公司的手续费收付票据(按照相关规定:代理公司提取手续费的比例为15%)违规套取费用。
三、保险行业侵吞、套取保费收入存在职务犯罪的隐患:
一是保险公司单纯的为了追求业绩,不惜给客户以高额回报。调查结果显示,有的保险公司手续费返还高达35%到45%,超出国家规定的标准近10倍,这些超标准支付的手续费资金来源多出自于各公司“鸳鸯单”、“吃单”、“删单”、“假应收、”“假退保”、“假理赔”、“假代理”所截留、套取的保费收入。二是保险公司在返还手续费时,惧怕相关部门的检查,故而不履行相关的财务手续。调查中发现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某区营销服务部绝大部分手续费支付清单上的“制单人”、“审核人”、“领款人”均是伪造的,有的是事后在编制的手续费支付清单上找人代签的。三是由于客户单位的业务办理人员在领取手续费时不履行财务手续、保险公司支付给单位的手续费被其单位办理保险业务人员装入个人腰包,据为己有。按相关法律规定及财务制度,用公款参加保险的中间业务费收入应计入单位的财务账目中,需要支出的再按相关规定从财务帐中支出。由于保险公司不履行正常的财务手续,给用公款参保的单位业务人员以可乘之机,助长了贪污、等问题的.兹生。四是保险公司委托专业银行办理的代理保险业务:一些银行将保险公司返给的“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不计入或差额计入中间业务费收入科目中,这样就为了银行工作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埋下了隐患。五是保险公司不按财务规定履行手续费支付程序,不排除个别工作人员从中钻空子,捞取个人好处,涉嫌职务犯罪。有的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营销服务部多次违法印制长途汽车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票据,委托长途客运总站代为销售,所获保费数十万元,没有计入公司财务帐中,去向不明。更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保险公司为了单位的蝇头小利,利用“储金险”帮助被保险单位套取费用,数额特别巨大。真是令人心惊。
四、保险行业不规范问题:
1、保险系统单证使用、领用制度规定不严格、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监管。
2、保险系统存在手写单证、电子单证混在一起使用,漏洞大,隐患多。
3、保险系统对手续费支付方式缺乏必要的监管、财务手续不完备,“制单人”、“审核人”、“领款人”、不能够据实签字,不附合相关规定。
4、上级公司对下属公司报批的相关财务费用单证审核、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
5、有的公司不按相关规定办事,私自设置银行账户,截留保费,挪做它用,违规、违法经营。
6、有的公司以员工名义私设银行卡、折将截留的保费私存,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国家规定和财经纪律。
五、对保险行业“潜规则”及管理环节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几点对策:
1、应对保险行业的“潜规则”问题必须彻底肃清,“潜规则”问题就是“糖衣炮弹”,就是危害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一个巨大毒瘤,它是一个不容社会和法律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有“潜规则”问题的存在就必然要导致和不可避免问题及职务犯罪隐患问题的繁衍,经济建设就不能够得到充分保障。我们建议对保险行业的一些规定重新进行必要的修定,充分完善规章制度,切实能够守法、合规经营。
2、应建立和重新制定保险手续费返还制度,凡是公款参保的应在保险费总额当中扣除按比例支付的手续费金额,而后确定实缴保费金额,即:实交保费金额==应交保费金额—按比例返还手续费金额。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公款参保单位支付手续费,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和支票发放制度,真正做到从源头上控制。
3、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监管、监控制约机制,应当尽快和修订适应我国国情和便于操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保险公司发生重大理赔的理赔案件应由、纪律门和检察机关进行全程监控,堵塞漏洞。
4、应尽快建立保险执业人员和违规执业档案查询系统,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的工作制约机制,用法律制约规章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完善,用规章制度管人、管事。
5、应在不突破法律、规章制度底线的情况下进行阳光操作,对一些经营状况不好,保险信誉差,经常发生违规、违法操作的保险机构予以勒令退出保险市场。
6、应倡导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导地位、非国有公司为辅的公平竞争机制,净化保险市场,规范保险行业依法合规经营。严肃查办违规违法操作行为,严厉打击保险行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以此遏制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和违规、违法操作,使保险事业沿着科学的、阳光的、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
屈子祠调查报告篇3
为了更好地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提高为老服务水平,真正掌握全县空巢老人基本生活现状,我县组成21个工作组(以乡镇和社区为单位,每个乡镇选定条件各异的2个村)透过进村(社)入户、深入访谈,分别从空巢老人的基本状况、社会成因、精神慰籍、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等问题进行问卷调查,现将状况总结报告如下:
基本状况
目前,全县共有老年人6.31万人,占总人口的12.09%,高于国际上规定的老龄化社会标准2个百分点。其中空巢老人19435人,占老年人口的30.8%;身体状况较差的有1.4万人,占总数的22.19%;经济状况较困难的有1.2万人,占总数的19.01%;特困的有3827人,占总数的6.06%。此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外出经商、务工,空巢老人也随之与日俱增,这种现象在农村尤为突出。
基本现状
空巢老人的养老意愿主要为居家养老。有些老人目前居家生活但有社会养老意愿;居家养老的空巢老人思考到将来的身体状况下降、需要别人照顾及自身安全出现问题时,表达了将来的养老意愿为雇佣保姆、居家养老或机构养老,但对机构养老尚存在一些心理顾虑,包括不习惯、受限制、入住难、服务差、费用贵、对家庭的名声影响不好等因素。
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困难较多。包括在家料理家务困难、外出购物困难、参加社会活动困难;当老人遇到困难时,首先会选取依靠自己的力量或夫妇分工合作来解决问题,当超出自己的潜力范围而不能自行解决时,会选取求助子女、亲戚、邻居来应对困难;空巢老人都表示遇到困难时会尽量自己解决,不愿求助别人,主要原因是认为对其不放心、自己也觉得不大习惯;更不想欠亲戚邻居的人情。应对在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他们期望村(社区)能够解决老人生活上的困难、丰富业余生活、掌握基本信息、帮其出谋划策等。
在情感方面表现复杂化。多数空巢老人大都处于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独出独进的生活状态,应对着冷清凄凉的家,老人很容易产生寂寞、孤独之感,导致情绪低落、焦躁不安、无精打采、郁郁寡欢、孤僻抑郁等心理问题,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特征的空巢综合症。空巢老人在遇到情绪不好时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调适,但是他们的娱乐方式单调,只能向家人、邻里、亲朋好友倾诉心中苦闷。
在医疗治病方面期望以乡村卫生所为主,乡镇卫生院为辅。空巢老人首选到农村卫生所看病就医,是因为农村卫生所便捷、费用低,能够诊断治疗常见疾病,能够取到常规的基本药品。空巢老人期望政府加大力度建设乡村卫生所和乡镇卫生院,他们真心期望农村卫生所在医疗条件、服务水平、服务资料等方面都能得到提高和改善。
构成原因
有女无儿户。女儿出嫁,嫁出去女儿泼出去的水,很难经常照顾娘家,留下老人,构成空巢老人家庭。由于女儿出嫁它村距娘家较远,除去生活照料不方便、精神慰籍不及时、家务料理靠自己外,在身体允许的状况下,老年人还要承担生产劳动,自食其力。
有儿有女户。女儿出嫁,男孩成家,因为代际关系造成的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婆媳关系难处,两代人选取分家单过,构成空巢老人家庭。这部分占大多数。
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转型时期,青壮年等主要劳动力人员外出经商、务工,留下老人在家,既要干农活,又要帮忙照料教育孩子,构成空巢老人。
存在问题
精神慰籍问题。一是国情与风俗习惯决定我们的老年人,不仅仅生活上依靠子女,精神上也一样,儿孙绕膝是最大的安慰,所以空巢老人的晚年生活比较寂寞。分家单过的状况还稍好,毕竟儿女都在身边,隔三岔五还能见着。关键是外出务工、经商不常回家的这些人,一年到头跟父母见面的时间比较少,老人们确实很可怜,盼来盼去,也就过年过节时能见到儿女。平日里,只能老俩口说说话,或者和村里的老人们在一齐聚聚聊聊,这在农村是常见的现象。如果老伴去世,只留下一个人的,就更加孤单寂寞。空巢老人普遍缺少亲情,感到晚年生活凄凉孤独,缺乏精神安慰,常常表现出焦虑恐惧、孤独、抑郁、恐病、情感饥饿等的空巢综合症。二是子女不孝是对老人最大精神打击。
老人因为子女不孝而苦闷。农村大部分老年辛苦一辈子把子女拉扯大,儿女成双成对,有了自己的家庭,老人却成了子女的负担,于是就另家单过,平时不帮耕帮种,病时不虚寒问暖,虽在同村居住,但视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往往儿子想管老人,儿媳妇不允许,甚至有的儿媳沆瀣一气,拒不赡养老人;还有少数儿女不仅仅不赡养不孝顺甚至打骂自己老人;有的子女只在过年时才来看望父母,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一位老人感慨地说能干活,是儿女的劳力;不能干,就成了儿女的累赘;能动一天就得干,不能干躺下就等死。
生活照料问题。对于低龄老人来说,影响不是太大,因为老年人身体条件还相对较好,生活还能自理,大多还能参加生产劳动,除非生病,不存在生活照料问题。但对于高龄老人、尤其是身体状况不太好的老人,日常生活照料确实成为大问题。
看病难困难。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率十分高,大多数患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老年性疾病,有的甚至多病缠身。由于医疗费用高,只能是小病忍,大病拖。虽然绝大部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仍有大部分的老人有病没钱医治。有的老人患头疼脑热、身体不适等一般的病痛时选取忍着,扛一扛就过去了,只有扛但是去的病痛才去买点便宜的退热止痛类药物。
经济困难问题。空巢老人普遍经济收入不高或缺乏独立的经济收入。绝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把一生劳作收入都奉献给了社会和子女,到年老时却没有什么积蓄,经济收入低,养老问题得不到有效保障。空巢老人的支出集中在饮食、水电、日用品等务必品的开销上。既使有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和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但由于保障水平较低,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对策推荐
加大《老年法》的宣传力度,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要透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大力宣传、表彰和推广老年优待先进典型,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推动《老年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构成敬老法制观念,让全社会构成尊老、助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加大对《老年法》和涉及老年人的优待政策的宣传落实,让更多的老年人在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药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享有实惠,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的美德,构成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忙老年人的社会风尚。加大执法维权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基层老年组织要经常开展法制教育,帮忙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对老年人家庭的一访四查活动,对不尽赡养义务的家庭、子女进行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建立健全老年法律服务网络,拓展老年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覆盖面,用心为老年人带给法律服务。县、乡司法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对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要给予优先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服务。司法机关继续推行和完善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提高涉老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效地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保障体系,让空巢老人安度晚年。
一是政府要继续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解决农村家庭养老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主要途径。我县去年已开始实现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每位老年人每月可领取60元的养老保险金,但标准较太低,60元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养老金额度。
二是要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低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能得到低保待遇。
三是应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可思考对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必须数额的生活补贴,因为这个年龄段的老年人,一般都丧失了劳动潜力,没有独立生活潜力和经济来源,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尽管大多数的老年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住院需首先垫付医疗费,受药品报销目录、起付线和封顶线限制,报销额也较低。针对这种状况,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探索实现降低老年人医保报销起付线和封顶线、扩大药品报销目录、提高医疗费报销补偿比例、门诊药费报销,解决医疗费垫付问题,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让老年人看得起病。对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其参加合作医疗费用应予全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城市医疗卫生下乡巡回义诊等活动,为年老体弱、经济困难的农村老年人送医上门。农村地区大多数散居,个性是空巢老人重病后无力上医院,甚至无人知晓。应建立农村公共医疗上门服务制度,实行区域管理,与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签订职责书,定时为空巢老人免费体检,重病时减免必须的费用。解决其老有所养,老有所医,从根本上缓解农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
不断完善和拓展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满足空巢老人的生活需要。
面临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随着家庭功能的弱化,养老方式是此刻急需探索和解决的问题。目前我们就应推崇以居家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养老方式,因此要着力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这个平台,同时逐步向农村延伸。认真总结试点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加以推广,力争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和项目,为老年人带给优质的服务平台。整合社会和村(社区)资源,建立老年人基本状况、求助热线和为老服务信息的网络平台,构成县、乡镇、村三级联网的基本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为老年人带给便捷实用的养老信息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各乡镇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村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带给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带给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援助、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精神慰藉、代购代办等无偿、低偿、有偿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为老年人居家养老带给良好的社会环境。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带给服务。对孤寡等特殊老年人,鼓励和倡导政府购买、志愿者、邻里互助等多种方式实施服务。
兴办农村养老福利事业,走家庭养老与社会化养老相结合的路子。
继续加大投入,进一步调整结构,完善服务功能,增加养老机构床位供应量,切实提高入住率和服务水平。部分空巢老人喜欢住进养老机构,也有相当一部分的子女愿意将老人送到养老机构。老人到了养老机构有人管理,有人照顾,老人舒心,子女放心,但是我县目前还没有一处自费代养福利机构。如今农村集中供养仅限于五保老人,孤儿。空巢老人无法进入此行列,应适度拓宽集中供养范围,个性是对农村空巢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制度,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其子女向供养机构带给生活补贴,让高龄空巢老人受到妥善的照顾。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透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托老所。要大力新、改扩建乡镇敬老院,接纳更多的生活困难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国家负责这些老人的基本生活费。老人们在那里实行个人开灶,自己煮饭,生活上能够互相照顾,互相帮忙。应鼓励已经富裕起来的村民兴办家庭托老院,为老人带给日间照料服务,白天老人聚在一齐学习、娱乐,晚上回家休息。
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的作用,构筑全方位多层次为老服务大格局。
要让家家有老人,人人都要老理念深入人心,要树立关心这天的老人就是关心明天的自己道德理念,老年人问题不仅仅仅是单个家庭问题,更就应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忙,要构成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运行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家庭各自的职能和作用,任何环节都不缺位,努力构筑全方位多层次为老服务大格局,保证老年人工作层层有人抓,老年人的事有人管,老年人的需要有人知,老年人的困难有人帮良好社会风尚,这样才能弘扬老吾老及人之老的传统美德,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使我们的社会更加的谐、更加完美。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也必将使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这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这决定了她们很难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养老问题,需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才有可能实现他们安享晚年的愿望。我们坚信,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老年人营造一个好的赡养环境,空巢老人就不再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屈子祠调查报告篇4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根据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五类,包括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不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拟予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拟送其他机关处理的调查终结报告和其他终止调查的调查终结报告。相关程序规定对不同类型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有不同的内容要求。
办案机构认为违法事实成立,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的,应撰写调查终结报告。
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或工作单位、住所等情况。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等情况。
2.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包括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目的、手段,以及违法情节、违法所得、违法后果等一系列实际情况。记载违法事实,应客观真实、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3.相关证据及其证明内容。
相关证据是指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收集到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既然是相关证据,就一定与案件事实密不可分,无论其是否有利于当事人。
证明内容是办案人员对证据与当事人违法行为关联性的分析论证。对于重大案件及证据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复杂案件,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证明内容非常必要,有利于办案机构对证据的全面性、关联性及证明力进行梳理,去伪存真,正确认定违法事实;有利于核审机构进行审查,以及最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案件性质。
案件性质是指违法行为所属的具体类型,如无照经营、虚假广告、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这项内容涉及办案机构对所调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认识,以及法律适用问题。
5.自由裁量的理由。
说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办案机构在调查终结报告中说明其对所列违法行为原则上如何处罚,是从轻、从重还是减轻处罚,这样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办案机构应该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其主观过错情况,根据立法的目的、原则和相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
6.处罚依据。
处罚依据即办案机构拟具体适用的法律条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应具体写明所依据法律的名称和具体条文,不能笼统地写成依据某法或者依据有关规定。在调查终结报告中写明处罚依据,是案件法律适用正确的基础。
7.处罚建议。
处罚建议即办案机构最后对案件当事人提出的具体处罚意见,包括明确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或数额。
除制作拟予行政处罚的调查终结报告外,办案机构还应草拟行政处罚建议书,连同案卷交核审机构核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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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子祠调查报告篇5
前言
现代社会,手机成为主要的通讯工具。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也越来越富裕,学生的物质生活条件也越来越丰富。逐渐地,手机也在中学生当中出现,出于攀比心理或其它原因,越来越多的中学生开始在学校里使用手机。课堂上出现有人在发短信的现象,晚上很迟了却仍然还有人在打电话或者上网。很多学生白天都没有精神,神情疲惫不堪。于是学校制定了一些规定来组织学生带手机,但始终不奏效。为了正确认识中学生带手机这一件事,也为了使同学们意识到手机并不只有利,也有弊。我做了一个社会调查,以便更全面地看待这件事。
一、调查目标
(1)了解中学生使用手机现状
(2)研究使用手机的利弊
二、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采用问卷形式,在学生中进行抽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200份,初三150份,高中50份。成功收回185份。其中男性占53%,女性占47%
三、调查结果
问卷调查结果确认(总人数:185)
四、结果分析
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我调查的学生中
1.有70.4%的学生拥有自己的手机。(这足以显示出了现在中学生正处于手机热当中。)手机成了每个人必不可少的通讯设备,成为了学校中普遍见到的用品和谈论话题。
2.有65.1%的同学是家长专门配置的新手机。
3.有40.2%的人为了与家长联系,47.7%的人为了发短信、玩游戏,还有12.1%的人说:“时尚”!
4.惊人的是,有95.5%的同学把手机带到学校来,并且大多学生把手机放在口袋里。
5.更令人吃惊的是居然有81.1%的学生认为手机不会影响学习。
五、中学生是用手机利与弊(评价学生带手机)
利:
1手机作为高科技产物,确实可以给我们带来许多生活上的方便,学生可以通过手机及时与家长联系,也可以向老师汇报学习等。
评论:学校已经安装了ic卡电话,与家长及时联系汇报学习难道非用手机不可?
2与以前同学多交流,可以保持原有的关系;与现在的同学多交流,可以增进友谊,遇到疑难问题时,可以用手机进行讨论。
评论:“与以前同学多交流,与现在的同学多交流”拜托,这也多交流,那也多交流,哪里有那麽多的时间。现在学生学习十分紧张,我们作为学生,就应该把绝大部分时间拿来学习文化知识。
3一些手机的拍摄功能,可以随时拍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
评论:这也算“利”呀~!明明就是耽误学习吗。
4里面的闹钟装置,可以随时使用.
评论:手机最少也要100多元,一个闹钟才多少钱呀!
5通话记录功能,手机不像家里的电话一样不在家的时候别人打电话来不知道,在手机里是有记录的。方便查阅。
评论:我再强调一下,我们是学生,那里会有那么多与人联系我们6手机的本身小儿玲珑,占很小的面积可以随身携带。评论:如果不携带,根本就不占“面积”
7当学生外出游玩或在其他地方遇到危险时可以及时向家长,老师或警察求助。
评论:外出游玩可以带,但在学校不可以带。上学又不是游玩
8可以向老师汇报学习情况,疑难问题也可及时找老师请教,在学校遇到困难也可跟老师反映。
评论:可以用ic卡电话!!!
以上所说的“利”的确是手机的方便之处。但绝不是中学生使用手机的利。而下边所说的弊才是针对中学生而言的。
弊:
1助长学生攀比成风。每到课余时间或放学以后,一些学生就会围在一起,相互“切磋”手的款式和功能。校园里的手机越来越多,档次也越来越高,对那些没有手机的学生很容易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在攀比之风的影响下,有些学生开始盲目追逐,因为手机更新换代十分迅速,外形、功能都日新月异,学生会炫耀自己的家境,父母地位。这样会让学生把父母当成靠山,不思进取。
2不良信息,玷污心灵。许多垃圾或不良信息会影响到孩子,比如不健康的信息或者中奖信息等等,况且孩子的警惕心理也不是很高,容易受骗。
3在部分场合下,手机还有作弊的功能,中考已经下了禁令: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
4若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会发生偷盗现象,影响校园治安,有手机的中学生也成为一些犯罪分子欺骗和抢劫的对象。
5手机对人有辐射。
许多广告只说手机有多少多少先进功能,却从未提对人体伤害。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的黄金阶段,如果因为手机而对身体伤害,岂不追悔莫及。
6短信聊天,影响休息,贻误学业。多数家长反映,孩子用手机谈论学习的内容少,用于同学之间联系或发短信的多。有些学生甚至用手机谈恋爱,使家长极不放心。
7额外增加父母负担。在学校进行的抽样调查显示,学生购买手机的资金全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父母,另外,还有每月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的话费也需要家长掏腰包。
六、结语
中学生使用手机,一言蔽之,就是弊大于利。但为什么学校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制止学生使用手机呢?其原因就在,现在的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得不够。在以往的学习中,学校、老师及家长过分的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所做甚少。以至于大部分青少年没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说到底就是不能分辨是非,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我觉得学校一方面要做好“禁机”的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做好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屈子祠调查报告篇6
企业内部审计作为一种自律机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维护国家的财经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贯彻落实的必要保证。笔者近期对一些企业的内部审计状况进行了调查分析。目前,一般企业中的内部审计,从内容上已围绕信息的可靠性与完整性,政策、计划、程序、法律和规定的遵循,保护资本的安全,资源的节约和有效使用,经营目标的完成等方面来展开工作。但内部审计从目前的普遍成效来说还未发挥出应有的支持内部管理的作用,更无法适应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要求。
一、当前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现状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对内部审计的认识不足。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部分企业领导人片面认为内部审计就是检查内部经济问题,会影响企业职工的团结和稳定,有的认为内部审计限制了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削弱了自己的权威,有的将内审机构形同虚设,使内审人员无职无权。
(二)审计处于低级阶段且专业知识不足。目前内部审计的职能应是查错防弊型与管理服务型紧密结合。但现状是由于基础管理的缺陷,一般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还要每月度将大量精力用于复核纠正会计科目及经营管理数据的正确性上,然后才能将部分精力投入到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查证及生产经营的监督,加上目前内审人员普遍是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匮乏,审计理论与方法钻研不精,因此更难对企业经营管理作出有效的审计分析、评价和管理整改建议,审计的对象主要是会计报表、账本、凭证及其相关资料,工作都集中在财务领域的浅表层次,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资本运作、投资、成本管理、产品定价方案评审与选择等重要领域,一般都无能力和条件开展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削弱了内部审计决策的质量。独立性是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是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的基本前提,内部审计人员应该和他们所审计的活动保持独立,这样才能做出公正、无偏见的判断。所以,内部审计能否充分发挥作用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是否具备充分独立性有关。然而,经验证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独立性严重不足,主要源于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组织形式以及我国内部审计人员自身缺乏专业素质。众所周知,内部审计机构是企业内部设置的机构,在本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本企业实现经营目标服务。因此,内部审计在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本企业的利益限制。于是,企业的内部审计很难站在客观、公允的立场上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做出客观公正、合理合法的评价。特别是当面对企业领导者参与或法人违纪时,内部审计往往是无能为力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如若服从于管理层意志,不能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有效监控,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就会埋下巨大的隐患,导致审计风险。此外,我国企业内部审计人员和公司、单位其他部门人员同属一个机构,潜在的或实际出现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甚至内部审计人员也要承担企业的经营责任,从而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极易受损害,多数单位没有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而是由其他业务人员兼任,也没有赋予他们一定的职权,受执业能力和专业素质限制,也很难开展内审工作。
(四)领导授权不明确、充分。一个企业内控制度的执行力与企业文化的建设有很大关系,但客观上受利益驱动的影响更大,而企业决策层基本上没有授予内审对查证违纪违规问题的直接考核处分权,对被审计者缺乏直接的利益约束力,不能对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依靠揭示、审计建议等审计职权很难实现审计纠错的期望目标,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与改进意见有相当部分被审计者是“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五)审计人员的考核激励不科学。审计固有的监督性与批判性很少带来他人善意的理解,相反,经常会遭受冷遇、对抗、行政干涉等方方面面的压力,甚至受到心理和生理上的伤害。缺乏安全感的审计人员思想趋向消沉,工作缺乏责任心,工作中显得“顾虑重重”,严重影响审计行为的有效性。而绝大部分企业对内审人员工作的考核评价标准忽视了这种特定现象,多采用惩罚激励而少采用奖励激励,往往使得内审人员辛辛苦苦工作,换来“里外不是人”的感觉。
二、强化企业内部审计的对策与措施
(一)内部审计机构要合理定位。在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及及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组织框架中,内审机构应是一个独立部门,它应直接对监事会负责,如有必要,遇有重大的内部审计事项或企业内部发生重大的违规、违法事件时,还可直接向股东大会极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报告。在企业内部监督机制中,内审部门应有不可置疑的权威性,并具备股东大会或其常设机构董事会明确授予适度的审计事项直接处置权,以保证内部审计报告能引起企业管理当局的足够重视。针对内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处置意见和建议,应及时予以研究并给予反馈,这样才能保证在科学、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下,最大力度地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选拔制度。对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要实行公开竞聘、多级考试等选拔制度,采用“不拘一格选人才”的机制全方位地开发事业性强、业务素质高、能主动尽职的优秀审计人才资源,从而培养造就一批符合现代审计发展需要的各类型人才,并把他们配置到适合的管理或主管岗位上,不断提高审计人才的使用效果,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审计人员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
(三)以提高内部审计独立性为出发点,改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明确内部审计责任。经验表明,内审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性是内部审计实现其职能,发挥其作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设置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使其独立于其他职能部门,在领导关系选择上要提高内审机构的直属领导层次(直属领导层次越高,其独立性越强);必须设置专职的审计人员,使其不参与或负责其他职能部门的管理活动和其他业务活动,在其领导体制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审计活动与业务经营活动的关系,避免一人既负责财会工作,又参与审计工作、既负责某项业务,又指挥对这项业务活动的审计等职责不相容现象发生。此外,保证审计机构和人员在开展业务中的实质性独立自主地选择审计项目,确定审计重点,编制审计计划,实施审计程序,完成审计报告。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也是提高审计独立性的重要手段。应当建立审计人员首先要明确其职责,以职责来决定人员,而不是确立人员后再赋予职责,通过划分职责来确定内部审计的权利,才能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目标和内容与其职责达到统一。
(四)建立健全各项审计业务管理制度,实施审计质量考核。重点应推行“主审负责制”,对审计项目的整个过程,应建立有效约束、严格把关的质量控制机制,按照过错原则追究审计质量问题的有关人员责任及领导连带责任,即谁的过错谁负责,主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审计员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主审对整个审计项目负责,并与奖金、荣誉挂钩。主管审计的领导主要对评价、定性、处理意见是否恰当审签,从而各司其职。
(五)加强内部审计队伍的建设,提升审计工作水平。企业内部审计制度是否真正能为企业实现其最终目标服务,不仅要有完善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作为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规范,更重要的是要有一批高素质的内部审计人员。因此,要积极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后续教育体制,建立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考试制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过硬的队伍,只有这样,才可能较大幅度地提高审计人员素质,使内部审计机构真正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臂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的经济活动服务。
(六)以激励机制为手段充分调动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动性。激励有精神激励、物质激励、考评激励、业绩激励、奖惩激励等多种方式。在制定了科学化的考核标准基础上,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使审计人员的业绩公正地计量出来,从而实施有效的激励。一般应多采用奖励激励而少采用惩罚激励,因为奖励激励的正面刺激比惩罚的反面刺激更为有效。如果在审计管理中正确认识这一特点并加以合理利用,就可以找到最佳的富有人文精神的奖惩方案,更好地利用审计人力资源,使审计员处在最佳的行为状态,并以自觉性、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促使其有效实现审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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