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对作品中人物形象、情节发展等方面的观察和思考的总结,读后感是我对作品中的历史背景、社会现象等方面的思考和解读的呈现,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剑来读后感100字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1
今天我看了《爱的教育》,里面有:《开学的第一天》、《我们的新老师》、《少年英雄》、《要有爱心》……几个故事。我最喜欢《要有爱心》这个故事了,因为要有爱心就要从小事做起,所以我最喜欢《要有爱心》这个故事了。
我也要有爱心,因为爱心让我们快乐成长,因为爱心可以让我们开心地度过每一天,因为爱心可以让世界更美好!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2
记得还没上学的时候,就听过《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了,那时候由于没有阅读的能力,所以一直都是听哥哥姐姐们讲述。
近日,我自己阅读了这本书的一部分,感觉书中的故事真是太有意思了,我们要学习作者的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和构思,这样才能写出有趣味的作品。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3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章回体神魔小说,它记载了唐僧师徒一齐去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师徒四人中,最忠厚的是沙僧,他为人忠厚老实,一心随师父去西天取经,他的决心实在让我赞叹不已。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想做成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4
“呜——”这一声狼嗥,唤醒了我的记忆,让我想起了沈石溪爷爷写的《狼王梦》。
主人公是一匹狼毛黑得发紫、最风骚漂亮的紫岚,它一共生了五只小狼,死了一只雄的,剩下三雄一雌的小狼。为了完成丈夫未完成的狼王梦,精心培养三只雄狼,老大黑仔死在金雕爪下,老二蓝魂儿死在捕夹器下,老三双毛死在狼王争斗下。
最让我感动的是紫岚培养双毛的经历。为了改变双毛的孤僻,不惜折断腿骨,不惜失去自己昔日的风华正茂,美丽容貌,风骚身段,可双毛还是死了。紫岚想要女儿媚媚生下来的小狼成为狼王,紫岚为了后代,与金雕同归于尽……
真没想到,狼都有那么伟大的母爱!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5
一本散发着墨香的书摆在我的面前,这本书就是《夏洛的网》。这本《夏洛的网》曾经感动了三万多个人,还能不感动我吗?
我迫不及待的翻开书,里面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了我……。
小姑娘弗恩家里的母猪又下了一窝猪崽,其中一只是落脚猪,弗恩的爸爸拿着斧子要杀死这只落脚小猪,弗恩把小猪救了下来,给它起名为威尔伯,并且安排威尔伯住进了谷仓里。弗恩天天给威尔伯喂牛奶,还与它玩。有一天,有个细弱的声音响了起来:“威尔伯,你愿意与我做朋友吗?”就这样,威尔伯结识了新朋友夏洛特——一只灰色的蜘蛛。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威尔伯长的越来越胖了。然而一个丑陋的消息打破了威尔伯的生活。一只老羊告诉威尔伯,它将成为餐桌上的主菜。威尔伯吓坏了,它大哭起来:“我不想死……”,夏洛特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特在房上忙了起来。清晨,主人惊奇的发现房门前的蜘蛛网上竟然织着“王牌猪”这三个字,威尔伯没有想到这三个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的大赛中获得了特别奖和一个美好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特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另外,我还注意到了一个角色那就是坦普尔曼——一只灰色的老鼠,它自私自利,叫它帮忙去废纸厂叼一张带字的纸时,它还要报酬才肯去做。
这本感动了三万多人的书同样也深深感动了我,夏洛的那种为朋友为友谊为生命奋不顾身的精神彻底震撼了我的心,让我知道了伙伴之间有一种很珍贵的东西——友情,有时候这个叫做友情的东西是能改变命运的。
我想我们一定要学习夏洛特的聪明头脑,还有那种为朋友生命奋不顾身的精神,而不要像坦普尔曼那样自私自利。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6
这次我漂流到的图书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主要是有关宇宙,地球,动物和植物的。我从这本书上学到了很多知识。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星星为什么眨眼睛?原来,我们看到的星星总是忽闪忽闪的'是因为挡在我们面前的大气动荡不定造成的。除此以外,我还知道了为什么太阳也会死亡?为什么动物的尾巴会不一样?海水为什么是蓝色?世界真是太奇妙了,我以后要多观察,多想想为什么。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7
我喜欢马小跳那诚实、勇敢、有骨气、敢作敢当的优秀品质;也喜欢他那活泼、幽默、很自信、乐于助人的爽朗性格。
我多么希望能像马小跳那样,快乐学习、快乐玩耍啊!但是我总是被一种无形的压力压得喘不过气来,那就是妈妈对我的期望,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去做?
剑来读后感100字篇8
当我第一次见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时,就表现出了对这种有政治偏向的书的厌恶,而当我打开它时,我终于明白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的意义。
?红星照耀中国》讲述了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红色中国对中共各级领导人及农民、工人等民众的采访与观察,以及对红色中国的评价。
在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红军中的“红小鬼”。在红军队伍中,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尽管都还是些娃娃,却跟随部队经历风雨,在跋涉中渐渐成长,在战火中走向成熟,用不寻常的童年谱写出一曲曲生命的壮歌。斯诺遇见的第一个红小鬼是一个号手,只有十五岁,穿着网球鞋,灰色短裤,带着一顶褪色了的灰色帽子,上面有一颗模模糊糊的红星。但是帽子下的号手可是一点也不“褪色”的:红彤彤的脸,闪闪发光的明亮眼睛,看起来精神极了。这样一位“红小鬼”却是已经当了四年红军的“老红军”了。这个孩子说他小时候被红军帮助过,那时他就发誓要参加红军。十一岁,他参加了红军,虽说只是吹号,但他作为一名军人,是要有多么坚强的意志与精神啊!他的年龄与我不相上下,但是他做的事却是许多同龄人都做不到的,他们中的某些人还上前线打仗,冒着生命危险,他们也勇往直前。这样的“红小鬼”,确实是令人敬佩的。
我最敬佩的历史事件就是红军的长征。红军的长征是迫不得已的,红军为了避免国民党的第五次围剿,不得不向西北长征,分成了西、南两个纵队,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出发了。红军在努力下终于撤出了江西(主力部队),余下的部队则留在江西继续抗争国民党。红军成功地突破了第一道碉堡线之后,就开始走向它历时一年的划时代的征途,首先向西,然后向北,这是一次丰富多彩,可歌可泣的远征。本次长征共有两万五千里长,在这途中,有无数的困难和挫折,牺牲了无数的红军战士们,然而红军一直在往前,从未后退。这也是红军的长征是军事伟大的业绩之一的原因。“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乃红军气概。恰如斯,他们才走完,六千英里遥遥长征路,虽坎坷崎岖,但他们终望见了“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那“正西风落下长安,飞鸣镐。”的战争年代,他们知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但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这是的誓言,亦是红军战士的誓言。
红星永远照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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