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鲁迅读后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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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are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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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鲁迅读后感6篇

沙鲁迅读后感篇1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孤独个性签名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鲁迅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鲁迅以偷为职业。最后,正因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鲁迅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述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爱《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取《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因此如此家喻户晓,是正因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鲁迅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鲁迅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正因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鲁迅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鲁迅是弱者,受了鲁迅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鲁迅更弱小的小d;鲁迅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鲁迅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鲁迅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鲁迅愈发麻木愚昧。鲁迅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因此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尽是鲁迅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沙鲁迅读后感篇2

从外表上,范爱农身材高大,至少比讯哥儿要高大。讯哥好像只有1.6几个头。而且鲁讯的文中也提到“这是一个高大身材,长头发。”。讯哥也许是彼此相对比较了一把,当时心中。文中的老范是长头发的,或许现代看来,高大的人,在帅气上便有了一点资质。然而再往下读后,这感想便打消殆尽。还有一点,范是不愿意电报到北京痛斥满政府的无人道的。其一,他或是认为他们这些文人口头上的痛斥,形同放屁般,是微不足道的。其二,杀人的事情发生,只能接受事实,于人于已无能为力。事前如此,事后亦然。还有一种可能,便是他与他老师的感情未必至深。从“杀的杀掉了,死的死掉了,还发什么屁电报呢。”言语中,他心中似乎破为淡然。此后,“只这几年,头上却有了白发了。”他穿着很旧的布马褂,破布鞋。”他在乡下做教员,生活上看出有些艰难与贫苦的。有时可以做些推论,他或是一有钱便嗜酒,于是常常把钱花光了,不可而知。文中提到“他又告诉我现在爱喝酒。”。而且每每进城必找讯哥喝酒。或许之前他是不爱喝酒的,然而现实社会的悲哀,与人生上经历,给他不断的刺激,无能为力改变,又是满心的悲郁,以致最后借酒麻木自已。然而在读下文,“不大喝酒了,也很少有工夫谈闲天。他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得可以”。看来之前的喝酒破为是工作与待遇之故。

然而工作后不久“爱农的学监也被孔教会会长的校长设法去掉了。他又成了革命前的爱农。”老范想必还是喜欢在城里干些活计,挣钱的。工作掉了之后,便又恢复如前,时有过之而无不及。竟到了借钱喝酒的地步。从社会家廷方面,他对于妻女,破为不如何的着想。按今天看来是对家廷不负责任的酗酒汉。

总来说,范对社会现实是无奈的,生活工作或少些积极与主动。最后“也许明天就收到一个电报,拆开来一看,是鲁迅来叫我的。”他希望在他人生里有讯哥那样的人来谈心与帮助。

沙鲁迅读后感篇3

最近我读了《我的伯父鲁迅先生》这篇文章,知道了鲁迅先生是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

这篇文章通过回忆,记叙了伯父鲁迅先生给作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待学习的认真态度、痛恨旧社会和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表达了作者对伯父的敬爱和怀恋之情。

文中很多地方都表现了鲁迅先生是个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人,例如:“爸爸跑到伯父家里,不一会儿,就跟伯父拿了药和纱布出来。他们把那个拉车的扶上车子,一个蹲着,一个半跪着爸爸拿镊子夹出碎玻璃片,伯父拿硼酸水给他洗干净。他们又给他敷上药,扎好绷带。”

从鲁迅先生爱憎分明,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高尚品质中,我想到了我自己:自私、小气,永远以自己为中心;总认为自己的事该别人管,别人的事与自己没关系;自己需要帮助时,别人必须来帮忙,别人需要帮忙时,自己却冷眼旁观……想起来真是太不应该了。

今后,我一定要改掉自己自私、小气的毛病。要学习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高尚品质,做一个乐于助人的文明人!

沙鲁迅读后感篇4

一个留学生和我讨论起《阿q正传》来,问我对这个作品怎么看,迫使我又重读了一遍这部还是中学时候读过的鲁迅名著来。记得以前读的时候,觉得阿q这个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物非常可怜,同时又非常可笑。老师说,鲁迅先生对阿q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们便也跟着“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总而言之,就是认定鲁迅先生写的是那些中国社会最底层的没本事又没有骨气的人。从来没想到过,其实我们每一个人,从本质上说,都是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

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我们知道,阿q虽然没什么太大本事,但其实也是一个很好面子,不甘于被人藐视的人。《序》里,这个姓甚名谁都不被人记得的阿q,在听到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时,竟然“手舞足蹈的说,这于他也很光彩,因为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呢。”类似这样的借他人来抬高自己的事情,我们谁没做过呢?我们谁没有对他人吹嘘过“某某某是我的什么人”“某某某就是我同学”,“某某某就是我校友”,“我认识某某某”甚至“我见过某某某”之类的话呢?

鲁迅先生接着写道,“其时几个旁听的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即便今日,这样的社会价值观也依然没有改变。只要你跟某某大人名人能人沾上点边,大家就会对你另眼相看,尽管你还是原来的你。如果不是知道一般人都会因我们与某某某的关系而对我们“肃然的有些起敬”,谁会去这样吹嘘呢?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无论财富的多少,也不仅个人喜欢如此,大学也好,餐厅也好,公司也好,地方政府部门也好,显眼的橱窗里,墙壁上,常常贴满了大人物来访时的醒目合影,究其心理,无非都是想靠着这样的关系来肯定自己的价值。就看广告一定要找毫不相关的名人来做,就知道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怎样的了。

既然整个社会都如此,阿q也想借着与赵太爷的儿子攀上点关系而让自己被人瞧得起一点,想来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其实也没有资格笑话他。何况,或许阿q还真的是也姓赵。可悲的是,阿q碰上了个一点都不厚道的赵太爷。吹完牛的第二天,阿q就被赵太爷叫过去打了个嘴巴子,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所以吹嘘跟某人的关系时,一得想想自己是否配,二还得想想那个人是否足够厚道。厚道的人看你混得这么惨,或许会可怜你提拔你或者关照你一下。不厚道的人,是会耻于跟你扯上任何关系的。

阿q可怜就可怜在没有看透赵太爷。但难道我们就看透了我们所攀上的那个人吗?很多时候,我们在吹嘘跟某某的关系时,只不过是那个某某不知道罢了。如果有人传到对方耳里,那对方会是怎样的反应,也真是难说。如果那个某某是个有点涵养的人,可能会显得若有所思地说,“他啊?我对他还真是没什么印象”。这话如果再传回到你的耳朵里,但愿你不要太尴尬。

为了避免尴尬,其实最好就是不要试图与任何大人物攀上什么关系。但看整个社会风气,有关系不攀,又好像吃亏,就好像本来可以利用的优质资源被浪费了似的。所以,与名人合影之类的事情,终不能绝;类似“我和他是本家”“我还比秀才长三辈”的话,也终会不绝于耳。

沙鲁迅读后感篇5

鲁迅先生是20、30年代新白话运动的领袖人物,而这篇文字也正是从白话运动入手。先给予那个所谓的绅士冲击,阐明先生对于白话运动的立常为了加强说服力,先生便以而是读过的《二十四孝图》入手,揭开封建卫道士羊皮下的真狼面目。

为了读懂先生的这篇文章,我还将《二十四孝图》的原文找出,加以对比阅读,让自己能够更好地理解先生的这篇文章。“老莱娱亲”,“郭巨埋儿”,“卧冰求鲤”,这些文章都是传扬封建礼教中的“孝”的脍炙人口的文章。

文中表达的这些“孝”不少都是愚孝,违背了人性的孝道,甚至是为了人颂之为“孝”而“孝”,封建时代也讲求“礼仪孝悌”,但这些所谓的“孝”实在是无法用当下的孝道观念去衡量的。郭巨可谓至孝,家里贫困,孝母之心值得称赞,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实在违背了人本观念。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这样的故事在书中随便翻翻举目全是!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这样一种封建的吃人的礼教,实在让人感到可悲!

封建时代的信仰与理念并非都是要继承或抛弃的。但是孝乃百善之首,如何正确地进行理解才是最正确的。作为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中国,理当传承发扬!但这样的愚孝是可悲的,而捍卫这些的披着羊皮的卫道士们更是可耻的!

沙鲁迅读后感篇6

伤逝,伤的是又一股反抗力量的逝去,伤的是反抗最后走向了消逝。

子君与涓生是一对在五四时期幸运地自由恋爱了的青年,他们曾勇敢、曾幸福,修成正果后却又离散了。和整场运动一样,两个青年有满腔热血,却不成熟,都未能完全对他们的生活负责,都未为做好去应对各种磨难,只是热烈而单纯地追求未知而神秘的自由,却没料到生活是艰难的,他们没有争取完全自由的能力。这样的反抗,最终只能走向妥协,走向失败。

子君的反抗,自然是受了轰轰烈烈的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与诱惑,才有勇气追随了争取自由解放的队伍,才敢于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样英勇的话。子君是受了诱惑的,被未知的、也许美好的东西的吸引。她不知道自己究竟要的是什么,正如涓生所说:“她当时的勇敢和无畏是因为爱”。因而婚后,子君与《倪焕之》中的金佩璋一样,自觉地沉沦在繁琐而无趣的日常生活上,满足于个人小天地里的幸福,丧失了人生理想,不再追求精神世界的自由与欢愉。也许到死,子君自己也都还不知道,自己究竟要争取什么。

相比子君,作为领路人的涓生,却让我感到更大的失望。当与子君同时上街散步,只有看见子君高兴而自豪的走着时,才敢也抬头挺胸起来。当丢失了本来就不高薪的工作时,涓生不敢面对自己失业的恐惧,就将自己的这份恐惧转嫁给子君,认为是子君在恐惧。也许程度再深下去,就如《神经病》中的方正英一样,对生活的担忧使自己神经衰弱,却对别人说是自己的妻子发了神经。

涓生是虚伪的,高调追求自由,却在上街时缩在子君后头;涓生是无能的,面对失业的压力,家庭的责任,只是选择躲在通俗图书馆里;涓生是可笑的,不让子君打扰吃饭的他,却计较自己吃饭介于油鸡与趴儿狗之间的地位;涓生是邪恶的,在艰苦黑暗时期,竟认为“新的希望就只在我们的分离;她应该决然舍去”,甚至想到子君的死。

同《玩偶之家》中的诺拉一样,子君与涓生都是因一时冲动而做出反抗现实压迫,都是不成熟的、没有根基的,似玻璃般易碎。终有一天,只拎了件小包就出走的诺拉会回家继续当她的“小鸟儿”、“小松鼠”抑或走向堕落,没有任何资本的子君和涓生,不可避免地也只能是走向离别和失败。反抗,就这样行走在消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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