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好书,可以丰富我们的阅历,相关的读后感也要写好,通过写读后感,自己可以把书中的主要内容重温一遍,以下是推荐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社会摇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摇读后感篇1
最近因私事被惊扰,恰逢要翻译法律史的文章,颜老师就推荐了瞿同祖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给我,读完了结合生活有一些感悟,记录下来:
1、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完全是建立在一种严谨稳健的等级制度之上,这一制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父权为核心,不断向外延伸,形成家族内部的伦理秩序。家族内部的等级制度构成了法律适用的微观前提,同时也是法律维护与保障的对象。如亲属间的侵犯,侵犯者与被侵犯者之间的辈分关系则尤为重要,以尊犯卑,处分较轻,以卑犯尊,则处罚由重。法律之适用取决于血缘之亲疏,而该亲疏关系则以服制为中心,形成一条长幼有序的数列,蜿蜒数千年,为中国古代等级制度以及法律制度奠下基石。
2、婚姻关系成为联结着一个个长幼有序的家庭之间的纽带,“婚姻者合两姓之好”,建立在“两姓”关系上的婚姻制度昭示着代表家族之间的结合关系。无论是婚姻关系的缔结还是解除,其核心问题都是家族利益。婚姻关系联结了不同的家族,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以父权为核心的家族等级结构中,一个家族与其妻族的关系极为疏薄,婚姻关系更多是在社会意义而非法律意义上影响两个家族的关系。婚姻中较有意义的或许是妻的地位问题,在一夫一妻多妾制下,妻虽有“与己其者”之名义上的平等地位地位,实际上还是隶属于夫的权威。在中国古代社会,女性仅为家族的附属品,出嫁之前从于父,出嫁以后从于夫,断无多少权利可言。而妾的地位更是卑微,“聘则为妻,奔则为妾”,妾并非家庭的一员,故非“合两姓之好”,女子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地位可见一斑。
3、跳出以血缘关系为核心的家族与婚姻的藩篱,阶级便成为在社会层面上划分等级秩序的'标准。家族内部划分长幼有序的标尺扩张到整个社会,便成为尊卑有别的砝码。不同的阶层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细化至饮食、衣饰、房舍、车马,均可以以法律作出强制规定。阶级间的通婚成为禁止,以维护血统的纯正和阶级的尊贵。法律针对不同阶级作出了区别性的规定,亦有一根体现阶级间差序格局的数列蜿蜒而下,精准地对不同身份、地位的人作出度量。家族是个体的,在各个家族中以父权为核心形成一个以血缘为度量的同心圆以确认家族内部的秩序,而婚姻关系则使得各个独立的同心圆之间形成交集。在家族之上,整个社会则是由阶级构成,形成一种差序格局。每个个体在这一社会结构中都有自身的位置,或尊或卑,或主或从,或良或贱,每个人都有一个专属自身社会地位的烙印。针对这一社会结构,中国古代法律也相应地形成一种不对等的规范体系,它建立在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基础之上,小至于家,大至于国,“等级”二字成为构筑中国社会之核心所在,“法”与“礼”结合,成为维护这一有序的等级结构的工具。
4、在现代活成封建大家庭的代价太大,不一定一荣俱荣,但必然一损俱损,因为归因模式已经变化。中国曾经的家庭是父权家长制,父祖是统治的首脑,又因为重视祖先崇拜,且无论是察举制还是科举制,考试内容又比较固定,所以曾经的子孙成就往往要归咎于所谓家风血脉。但独立意志是现今做学问或者做事业的前提,家风已经很难成为承继良好品质的介质,往往是固守的传承,在一个大环境里互相不断强化,专注于自己的感受。若不想反思,每一个人就要不停扮演长辈曾扮演的角色,循环往复不停成为对方影子的复刻,互相维护彼此然后亲亲与共,将底色不停固定渲染。而对于权利的贪恋往往会造成许多中国当今父母对于曾经父权家长制的追忆,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亲子关系里父母会太入戏,将这个头衔看作皇帝与官位,要有威权与帝王术要高高在上,孩子要在手下噤若寒蝉隐忍不发积郁成劳,反过来对外宣称孩子懂事乖巧听话,往往太平表象之下已有祸根埋下。
5、要了解舆情,可以不接受一些基于此的规则,但要看透这些规则为什么暗暗盛行,然后不反驳不回应不服从。因为种种社会心理根本改变不了,即使现在已经缺少这样的土壤,也不能骤然稀释。环境的捆绑远远超出人们的想象,不要企图期待一个人会与他生长的环境截然不同,除非能够不停跳脱不停反思诸己,才有一线可能。
6、不要尝试去改变任何人,若有人做了攻击伤害自己的事也不要急于反击。不提醒不告知不报复不陷入情绪更不累及无辜孩子,一来脏了自己的手,二来是自己心胸不宽阔的表现。要相信身边人的认知和格局,从来挨骂的都不是丢人的,骂人的才是。静观其变,不阻止任何人帮助曾攻击自己的人,也不阻止任何将他们推下悬崖的双手。公道自在人心,把自己该做的礼数做全,可以向身边人袒露自己的脆弱,相信他们的选择,接受他们的安慰与支持。
7、往往一个人如何指责别人便体现了他如何看待自己,很多时候对他人的愤怒往往是出于从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映射,人性最深刻的恐惧便是对自我的厌恶。
8、永远不要害怕承认自己的错误也不要害怕别人指出自己的错误,无论是因为观念差别还是自己陷入情绪鲁莽,要能推己及人冷静分析因果,了解到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而不是囿于自己的感受大为光火,能够跳出风俗习惯格局放宽,对学术观点的包容要从对生活观点的包容开始。
社会摇读后感篇2
大约两年前,一位考上政法系统公务员的朋友推荐了这本书,虽然看得费劲,但终究还是看完,没有半途而费。他推荐的理由也很特别:好玩,而这个理由已足够吸引我看下去。
确实,书里很多案例用今人眼光看,足够新奇,有的甚至可以说足够怪诞。不过,可能这才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本来面目吧,而且通过一些最日常真实却也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来表现,既反映社会日常运行的规绳,也反映这种运行的微观面目。如此,以前对中国传统社会的了解,似乎有大而化之之嫌,了解的是作为整体的人们在当时如何怎样,但这个整体形象却往往缺少个体际遇作为支撑,缺少现场感和真实感。再对照这本书,理论的探讨和描述是建立在一个个真实生动的案例之上,显然说服力更强、论据更充分,读者也更容易形成概念。于是想到,所有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的人其实都应该重视法制史方面的史料,而不仅仅局限治法制史的人,著名学者黄忠智先生早年几本著作在这方面其实就已经做了很好表率。
读这本书,形成的概念有几个方面,其实从前也从理论上有所了解,但显然还没成为脑海中的“概念”:
其一,父权、夫权的权威,以及士大夫与庶人贵贱之别超过想象;
其二,容隐是一种原则;
其三,复仇是一种责任;
其四,妾的地位如此之低;
其五,官吏与官吏家属的特殊地位原来古今同一;
其六,法律对行巫蛊之术者处之极重;
其七,儒家以礼治世,法家以法治世,西汉之后儒法争辩已无形消失,儒家思想支配古代法典是中国法系的一大特色;
其八,德治衍为人治。
社会摇读后感篇3
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对于学习和研究中国法律史的人来说可谓是不可不读之经典著作。笔者初入法律之门时,曾读过梁治平先生的《法辨》一书,先生在《身份社会与伦理法律》一文中归纳了他读此书时归纳的两个命题:“第一,中国古代社会是身份社会;第二,中国古代法律是伦理法律。”在阅读前述书籍和文章的基础上,谈谈我对阅读该书后的一些认识。
一、本书论点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一书主要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了家族、父权、教令权、财产权、身份权,推及到婚姻的禁忌、缔结、解除、妻子的权利义务,再延伸到社会生活中的饮食、衣饰、房舍、舆马、婚礼仪式、丧葬、祭祀差别,阐明了贵族特权,人的良贱、主奴之分,之后讲到了巫术宗教对法律的影响,最后对儒法两家思想进行了释明,得出中国古代法律的家族主义和阶级两个特征。该书分六章,前两章写家族、婚姻,之后写阶级,再后写巫术与宗教,最后上升到意识形态方面的儒法两家思想。家族主义的核心在于父权,作为一家之主的父有对子女的教令权,有对财产的处置权,能够决定子女的婚姻状况,在亲属相犯的事件中,作为尊亲属的父和依托父权产生的其他尊亲属都享有一些优越的权利。代刑、缓刑、免刑的得利者仍是尊亲属,复仇案中也多是子女报父仇。而关于婚姻,更多的是保障夫权,上事夫家宗庙,下继夫家香火。女子归入夫宗后,其权利是从属于丈夫的,夫殴妻减刑,妻殴夫加刑,妻对于夫之尊亲属有诸多义务,遇离婚,妻又处于劣势地位。父权和夫权正是家族主义的体现。阶级的差别体现在饮食、衣饰、房舍、舆马、婚礼仪式、丧葬、祭祀等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人有良贱、主奴之分,贵族及其亲属享有诸多特权。阶级、种族有不平等性。巫术宗教与法律的功能存在着相当密切的关系。古人相信神喜欢正直无罪的人,官吏常因疑狱不决而求梦于神,人君常因天降灾异而重理冤狱,又有官吏因福孽报应而为受刑者开脱。秋冬行刑,遇祭祀日停刑,可见法律受神与宗教影响。而害人之巫术又为法律所禁止。意识形态方向上的儒法两家思想,儒家主张伦常纲记以及礼影响下的贵贱、尊卑、长幼、亲疏之别,法家则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儒家主张德治,法家主张重刑。自汉以后,以礼入法,法律儒家化逐渐形成。
二、读书感悟
人的家族身份和社会阶级身份的学理支撑在于儒家思想中的礼,礼的实质在于求异,故在家族中产生贵贱、尊卑、长幼、亲属之别,在社会阶级上产生贵族、官吏、平民、贱民的划分。古人常言:“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简言之,礼的适用对象主要是贵族、官吏,刑的主要适用对象是平民。统观全书不难发现,家族、婚姻两章中,作者在阐述观点时,清之前多扼要简述,清代则多引用《刑案汇览》中的案牍。观察这些案牍,主体多系平民,对这些犯罪的平民,刑是不可避免,礼的应用只是调节刑罚轻重的依据。而在阶级两章中,犯罪之贵族、官吏适用“八议”、上请、官当,至于死刑亦多能全其体面,而主犯奴、良犯贱,罪要轻很多。此皆赖于身份之取得,维护身份的又恰恰是礼。
三、婚姻略论
读《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时常会想到曹雪芹先生的《红楼梦》一书。更兼瞿同祖先生在论及丧葬礼制时对秦可卿与贾母的丧事进行比较,更激起笔者通过《红楼梦》中的人物、故事来简要论证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婚姻。“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事。”贾、王、史、薛四大家族。贾政与王夫人结为夫妻,王熙凤又嫁于贾琏,这种被费孝通先生在《江村经济》中称为“上山”型的婚姻,确实使贾府一度达到鼎盛。林黛玉父母的亡故,其自身的体弱多病,“回乡”型婚姻的不利,使得宝黛很难实现木石前盟。相反薛宝钗条件要好很多,薛姨妈与王夫人是亲姐妹,薛家本身又是四大家族之一,在贾薛两家日渐衰微之际,两家依婚姻关系的结合在当时情况下是不二之选,金玉良缘已是注定。至于其中涉及明清律禁姑舅两姨姊妹为婚,弛其禁,清代以例废律,听从民便,该律条之禁忌成为具文。婚姻缔结中父母有绝对主婚权。早期中国法律中对阶级婚姻的禁止,常使笔者联想到古印度法中的种姓制度,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四大种姓的禁止通婚。与之相比,中国古代阶级婚姻文明很多。综上可见:中国古代法律与社会,受礼教影响之深。
社会摇读后感篇4
作为记者,他们最大的优势是见多识广,最大的缺点是浅尝辄止,文风浮躁。所以向来对于出自记者的文字不是太感兴趣,这本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的偏见。这是一个能够在纷繁的穿梭中保留一片内心绿洲的'人,虽然也伴随着激越的情绪波动,但并不缺乏思索的宁静和从容。
在当下中国,进入政治学领域串门的人越来越多。这多多少少说明了在一段时间的政治狂热将中华文明的基础几乎燃烧殆尽之后,人们怀有浓得化不开的焦虑和渴望。西方文明的政治之光并没有驱散中国文化的乡愁,这个百年幽怨总要寻求宣泄的途径。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出在政治对于社会、对人的过度侵略,那么,研究政治演进的理路,自然成为不放弃思考之人绕不开的问题。
社会,因此忽然成为一个思考的关键词。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是吗?可是这里的社会到底含义若何?我们的社会如何与国家关联在一起?关联的途径是什么?样态可人吗?我们是社会中人吗?因何对公共事务表达情绪和见解?社会被国家覆盖和吸收了吗?国家是如何对社会进行控制和渗透的?社会是中性透明的吗?那些无休止的争论,忽左忽右的思潮,是如何在社会中滋生的?从传播学的角度看,诸如本书作者熊培云这样的意见领袖如何与官方意见博弈?意见领袖们是透过社会的重重迷雾来作用于权力运作的核心的吗?
这些有趣的问题看样子吸引着无数的人用可以赚取人民币的时间来做无经济效益的思考。所以,不用太担心拜物教的魔力了,随着下一代人的成长,这些渐次摆脱物质匮乏的、受过良好教育的独生子女们,将会用更多的精力拷问人生的价值和社会的发展。
这本书的作者,其思想源泉依然停留在20世纪乃至更早,将国家、社会、个人三分思考,是二十世纪的思想主旋律,也是两次世界大战留给思想界最大的思维路径。个体与国家的同构,过程如此疯狂、结局如此惨烈。于人们怕了,害怕把自己变成国家意志的一滴血液。在“礼失求诸野”的指引下,社会于是成为人们寄予厚望之地,一方面希冀社会能够分散国家的一些权力,一方面用以安顿自我的认同需求。是的,如果我们不爱美色,也不爱国色【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爱国色之人的代价很大啊!】,我们爱什么?我们把自己跟什么样的机构或人联系在一起才能温暖此生的苍凉,解除人之为人的孤独和短暂呢?!看样子国家不能成为爱的全部归宿,那些“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人已然离去,纵然王师北定,子孙们也是把乃翁作为家族的根源来祭奠和感念。可是,那些曾经作为国家基础的家族,士族,也一去不返,如今的家庭小,而且流动性强,个体赤裸裸的存在着、暴露着。认同感的需求、对意义的追寻,使人们不得不求助于社会。
那么,发现社会,在我们这样的国家,无疑要与建构社会同时发生。也许是心怀对中华文明的敬意,作者对中国的社会充满着温和的乐观,其批评如此深刻,但从不缺乏敦厚之感。【大约这也是作者的精神气质?我不得而知。】草色遥看近却无,对于悲观如我之人,总是由远及近看,所以结局是失望,对于乐观如熊培云而言,总是从仅往远看,所以满怀绿色的遐想。
我们到底置身何处?这是一个问题!
社会摇读后感篇5
所谓“惊为天书”,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书了吧,这也是看过所有的有关法学类的学术书籍中,迄今为止最震撼我的书籍之一。洋洋洒洒400来页,多有古文,却是没有感到枯燥无聊,文章也绝不佶屈聱牙,使得学术书籍也饱含趣味性和可读性。
首先,这本书语言朴实无华,却生动活泼。作者对古代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阐述,尽量使用简洁纯朴的文字,将与近现代社会截然不同的法律现象呈现出来。
其次,案例是一大特点。这本书引用了大量的案例来佐证作者的观点,准确来说,是将案例与古代法律条文规定互为印证,两者相辅相成,作者只是从浩如烟海的古籍文献中筛选出来。但仅仅是这项工作,怕也是皓首穷经,非常人所能为之。
第三,作者的治学严谨从这本书中可见一斑。文中几乎每页都有注释,且这些注释至少对许多法律人来说,都是鲜有耳闻的古籍文献。当然,也许对作者这样的大家并不算得什么,可在当时的法学学术时代,已经有如此严谨规范的注释体例和自觉意识,殊为可贵。须知,即使是改革开放后,我国法学事业重新迅速建设和发展,如此规范的注释体例,也是90年代中后期的事情了。
瞿同祖先生的著作不多,却都堪称精品,尤以这本《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称道,可谓我国法律史中的经典名著了。对瞿同祖先生的身世,难免也有唏嘘之感,倘若没有那失去的十年,怕还会有更为精彩的著作出世吧。
历史可以假设,却无法实验,谨向瞿同祖先生致以诚挚的敬意。
社会摇读后感篇6
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经历一场头脑风暴,读时震撼,过后平静。而熊培云先生的这本《重新发现社会》就让我经受了这样的跌宕起伏。
什么是社会?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府?这可能是我们每个人都自觉不自觉思考过的问题。毕竟我们处在一个急剧转型、风云变幻的时代,就像狄更斯所说的:"这是一个最好的年代,也是一个最坏的年代".我们拥有前所未有的自由和机遇,却也有无法承载的迷茫与困顿。我们身边有太多的不正义、太多的不道德、太多的不应该,我们都有深深的无力感和挫败感。曾有的理想的光芒日益暗淡,我们像身处茫茫黑夜中恣意漂泊的航船,一个小小的风浪就让我们颠簸不已。我们能否到达向往与憧憬的彼岸?而熊培云先生的这本书《重新发现社会》就像航海图,让我们看到了自身拥有的力量,看清了我们自身的位置,让我们有了一条明确的航线。
书中为我们拨开了笼罩在社会、国家、政府三者中间的迷雾,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去透视和还原中国的道路,让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我们正行驶在一条不断走出"社会=国家=政府"传统模式的航路上。只有重视"社会"的作用,才能让中国安然驶过历史转型的"三峡".而要重视社会的作用,首先要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只有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才能有一个有序良性的社会。作者似乎想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中寻找社会的定位,在经济与社会的变化中寻找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物权与税权中寻找社会的责任与义务,在自由与民主中寻找社会的底线,在传统与网络中寻找社会的传承与未来。
书中道出了国家里面产生的几大矛盾:人权和政权之高低;重刀剑还是重思想;是人民决定政府还是在政府决定人民;最后揭示出国家是什么:国家不是目的,只是国民将自己权利最大化的一种手段。
梁文道在序言《允执厥中》中提到:"改革开放,就是一个国家退却的历程",具体到个人,是否也是一个寻找自我价值与自我权利的过程?"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我们在针砭时政的同时,是否应该反省自身做了什么?重新发现社会之旅,不应搭便车,更不是开倒车,而是在历史前进的征程中"发现个体的价值、创造的价值".
"在权力面前我们每个人都是弱者。"面对无所不在、日益强悍的权力,我们每个个体都应该积极地扞卫自身的权利并在此基础上团结和共同救济。同时,面对权力和资本合体的巨兽,我们也并不是无力和无为的。也并不需要惊天动地的壮举,只要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每个人都不作恶,不向恶低头,面对非正义、不合法的事情,勇敢表明自己的立场,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不断影响身边的其他人。这样终能聚沙成塔、水滴石穿。假如我们都选择沉默,选择逃避,甚至选择同流合污或成为帮凶,那么我们自身迟早也会被权力吞噬,要么成为受害者,要么成为牺牲品。
草色遥看近却无。回望我们走过的道路,我们就能清晰地看到,只要我们每一个人从自身做起,贡献一份力量,那么社会的文明和正义将不断进步和可以期待的。国家、社会都是由人组成的,有什么样的国民和个人,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和社会。
不抱怨、不放弃、不懈怠,我们的航船终将抵达理想的彼岸。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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