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连读后感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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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一篇读后感能够强化同学们对书上内容的分析,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相信你一定也从书籍里汲取了很多的知识,赶紧写篇读后感吧,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生死连读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生死连读后感8篇

生死连读后感篇1

?生死场》,萧红著名小说之一,故事主要讲述的是在1934年东北的一个小村子里,村民们每天辛勤劳动,但还是得不到温饱的生活,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九一八 ”事故后,鬼子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村庄,无情的折磨着村民。但村民们并不屈服,他们在暗中组织起来,多难的王婆顽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机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机密宣传员,白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寡妇把孩子送回投靠了义勇军。就连那个胆怯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卖了山羊,头领参与了义勇军。即使会丧失性命,他们也不做亡国奴,一定要打败剥削人民的恶霸。

作者以毫无任何修辞的句段,一句句的向我们讲述着正义的村民在生与死、降服与反抗之间做的抉择。他们在降服与反抗之间果断选择战斗下去;在生与死之间,他们也同样选择去冒险。他们觉得只要相信自己就一定能打败敌人、守护国家、生存下去,而不是听天由命;他们以这样的想法与意志力生存下去,打败面前的敌人。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事情:一个得了绝症的年轻人,他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他的家人和医生们都觉得他没救了,但他并不这么认为,他还年轻,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相信自己能够从死亡的边缘逃出来。于是,他每天下床运动的时间增多了。他尝试着像个正常人一样去奔跑、去感受阳光,而不是躺在床上,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痊愈,因此他还晕倒了好几次,但他依然在坚持。一个月后,奇迹发生了,他出院了,没错,他以自信的力量、坚强的意志力顽强地战胜了病魔;同样,一个健康的年轻人,就因为找不到工作,认为自己什么都没有了。他逐渐失去了自信、不再相信自己、渐渐消极,最后他真的一无所有。

人因为相信自己才生存到现在,科学家因相信自己的发明和发现才变得受人尊重。所以,同学们,不论遇到什么,都请记住,要相信自己。

生死连读后感篇2

看完了莫言的长篇小说《生死疲劳》。

就应是莫言得了今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吧!因此莫言肯定是“热”了,他的作品肯定也是“热”了,不是说他没有得诺贝热文学奖的时候他就不“热”。二十多年前他写的《红高粱》,已经让他在中国家喻户晓。当然,不明白是他的《红高粱》让我们认识了巩俐和张艺谋,还是张艺谋和巩俐的《红高粱》明白了莫言。总之,最近看莫言的作品,必须是和他得诺贝尔文学奖有关。

莫言得不得诺贝尔文学奖虽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在车载收音机上听到他得奖的消息,内心还真的欢心鼓舞了一回。虽然,这是“莫言这小子”自己的骄傲,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也为他感到骄傲。

以前也读过莫言的作品,《红高粱》二十多年年前就读过了,当时好像自己才刚听说魔幻现实主义这个词。

说到那里,不免想起当年的青春岁月的一段往事。

二十多年前,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也和很多年轻人一样,内心对生活对未来充满渴望和梦想。

此刻的交通、通讯是这样的便捷。那时候,生活、信息、科技和此刻没办法相比。二十多年前异地交流,还都是用书信的方式。当时我还在东北,有一个“笔友”,她叫“梅忆寒”――正梅花千里雪深时,须相忆。她的名字源于这句话,她那时候还在上高三。她曾邮寄给我一本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是合订本,其中有《红高粱》、《五个女人和一根绳子》……等五篇小说。

也许是因为她的名字,也是因为她的寒梅傲雪的品性,我们彼此感觉很好。当时正值青春年少,那懵懂的情窦初开,那是何等纯真无邪的感情。那段感情,就像东北的黑土地一样……我曾在《青春的岁月》系列短文中写过,篇幅比较短,内心的感觉颇多,真的不能一一尽述。记得那段记忆是1988年到1990年之间,一年多不到两年的时间。时间过得太快了,二十多年也只是一眨眼的功夫。

青春岁月的记忆,清晰而又支离破碎。有时候,犹如泛黄的落叶在脑海闪过,更多时候是尘封在记忆的河床。

呵呵,都怪莫言这小子,让我又记起这经年的往事。

还是说他这部《生死疲劳》吧!刚读的时候,也没什么个性的感觉,因为是以五十年代为背景的开始嘛。时代显然有点久远了,解放初期的土改我是没有印象的,因为当时我还没初生。

莫言的这部小说,表面看来能够说通俗易懂,不时夹杂着我们人类最原始的最真性情的语言文字。这样的真,是许多人私下感想,私下敢说,却不敢大庭广众公开写出来,有的地方真的“太通俗”了。有时候,我自己读着读着竟然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一边笑着,我嘴里一边说:“莫言啊莫言,你真是个‘歪才’”。(诚惶诚恐: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是歪才,不是我对莫言不够尊敬,我这也是真情流露,我对他的喜爱,是用我自己的形式表达而已。还有,“莫言这小子”这句话是他莫言自己在小说中常用的,所以,这几天我也读顺嘴了,在提他的名字的时候,也就顺嘴“溜达”出来了。如果莫言看到了,还请不要怪我不恭!但是他是不会看到的,人们都在读他的“名着”,他哪有机会看到我这样的闲言碎语。)犹如不一口气读完不快的感觉。

莫言用了四十三天写完的这部五十万字的长篇,不是用电脑,而是用笔用稿纸,能够说确实够快的。但是他酝酿了四十三年,我用了三天时间读完了它,当然,刨除吃饭睡觉遛弯和每一天必看电视新闻节目,我是用闲暇时间读的,我读的也不算慢。

读完这部《生死疲劳》合上封底的瞬间,让我想起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马尔克斯描述的前后七代人,拉丁美洲百年的兴衰发展历程。莫言的《生死疲劳》是描述前后三代人,确切的说算上“大头”就应是四代人,我们新中国五十年来的发展历程。

莫言的这部《生死疲劳》其实就是一部“生死轮回”。在这部《生死疲劳》里,用西门闹这个冤死的地主为主角,用他的灵魂转世投胎为驴、牛、猪、狗、猴的生死轮回,围绕他的家人,他的家乡,和他相关的人,用不同的视角看人生得势落魄、世间荣辱、生活百态…

人或者动物,死后是否能够轮回,不得而知。但是呢,生活在世,人生百年却也有不同的轮回和际遇。以前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确如此。

人有失意落魄的时候,但不会永远失意落魄,总会有雨过天晴见到彩虹的时候;人有位高权重春风得意的时候,但要居安思危,多行善举,也会有落魄的凤凰不如鸡的境况。

这就是“轮回”,死的轮回也许“莫言这小子”明白,但是呢,我们就应更注重的还是生的轮回。

我们呱呱坠地时起,每个人的内心都拥有一个天使的灵魂。渐渐地,有的就被世间的红尘蒙蔽了双眼,有的人的内心,被醒来的魔鬼占据。人生在世,其实我们的灵魂都在不断的轮回。

我们的内心是装着天使呢!还是装着魔鬼呢!这也许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的。

生死连读后感篇3

仿佛亲身经历了驴的一生,这是我读完《驴折腾》后的总体感觉。莫言的《生死疲劳》抓人心。小说从一开始“我”西门闹在阎王爷那里叫冤的荒诞不经的描述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极大的兴趣,再加上出神入化的语言特点,一下吸引着我,激发着我继续读下去,让人上瘾。正如诺贝尔委员会给他的颁奖词所讲:“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在《生死疲劳》中有着突出的体现。他的语言看似不经意间,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而且明显朗朗上口,有时平淡真实,有时如诗如词一般,即使没有出声朗读,目光扫过,也觉得起伏有致,一气呵成。用动物的眼睛窥视人类的生活,视角独特、新颖有趣,用笔简练、生动,人物刻画形象入目。这也体现了莫言强大的想像力与观察力。在读后,常让我认为生活中的一些动物都很灵异,都可能是某个人的投胎转世,可见《生死疲劳》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章回体的形式也使它像《西游记》一样吸引人,让人想一口气看完。

家长对这本书备感亲切,除了土改就是人物的名字,什么“蓝解放”,“庞抗美”……让我的家长想到什么张建国、李红旗……名字具有时代特色,可看得出莫言的心有多细,但令我吃惊的是《生死疲劳》莫言仅用了43天创造出来,看来真是有感而发呀!从许多农民身上我还读出了他们特有的乐观、顽强、坚韧的精神!

这本书讲得是1950——2000年得时代变革,关于书中提到的土改和农村变革还需要向父母多加了解。

不知冥冥之中,我们不知已经轮回多少次?但却如何折腾不能逃脱生死疲劳这个下场!

生死连读后感篇4

在老师讲到萧红之前,我就借了《生死场》和《呼兰河传》来看,因为中学的时候看到过萧红的一篇文章,十分有意思,还依稀记得一些片段。

鲁迅在为《生死场》作的序中,称它是“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的一幅“力透纸背”的图画。《生死场》描写了“九·一八”事变前后,哈尔滨近郊的一个偏僻村庄发生的恩恩怨怨以及村民抗日的故事,字里行间描摹着中国人于生的坚强与死的挣扎。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

在文章一开始,就提到了两个人,二里半和他的孩子”罗圈腿“,他们辛苦的在找他们家的羊,而二里半的老婆麻面婆给我的感觉就像一个可怜的农村老太婆,苍老的脸、粗糙的手、混沌的眼睛,在黄土地里,贫苦无靠的农民身受地主阶级的残酷压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在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中,连生下来的孩子也是畸形的。

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这个小小的村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就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民宣誓的日子,用悲怆的气氛,烘托出人民要求抗战到底的决心。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用真是的生命抒写了人生苦难命运,展示人生的荒凉感。

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她只有十七岁,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梦想着青春和幸福。但生活给她带来的是什么呢?情人很是粗暴,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言冷语的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作者通过对她笔下三个人物的命运的描写,展现了北方贫苦妇女的悲惨的遭遇。

萧红思考关注着女性的生命形式及生存状态。对男权社会的强烈抨击和对女性命运的深切同情,包含着她鲜明的女性意识,即女性应该获得人格的平等与人性的尊严。在继承五四传统的道路上,萧红以自己创作呼唤着妇女解放与女性自觉。这些是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生存的悲剧,也是现实的社会的悲剧,更是历史的文化的悲剧。

生死连读后感篇5

适逢春节。带着这本砖头一样重的书到乡下奶奶家过节,闲来无事便上阁楼读上一时半会,或是早上伴着鸭子下塘的嘈杂,或是在乡村冬夜特有的寂静之下,七日之后最终读完了这本大书。

?生死疲劳》从1950的高密县讲起,以千禧年为终点,莫言郑重地将土地放在记忆的丰碑前,对半个世纪的土地做出重述。书中最吸引我的不是别的,却是高密县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那些在如今中国大地上以极快的速度褪去的别样景色总是最容易唤起我怀旧的情绪。

堆得老高的稻草,曲折蜿蜒的田埂,村边斑驳的老树,家门前的沟渠…小时候在农村生活的我对这些怀着“浓得化不开”的情感,而今却道时过境迁。我也曾回到我生长的小镇上,可是找不到一条走过的路,住过的庭院,爬过的老墙,认识的坟墓,更看不到一丛似曾相识的野菊花。以前总是抱怨社会发展太慢,这个时候才觉得它的脚步太快了,现代城市的各种因素春风化雨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我的村庄改造得面目全非。那是一样中规中矩的楼房,一样“灰不溜秋”的马路,一样高耸的路灯,一样的“千城一面”。

每一座村庄都是一个卢浮宫,里面都有珍奇异宝,需要保留。请不要说这是我个人不切实际怀旧的毛病,你为什么至今还保存着年少时夹在书页里的银杏树叶?多年后的某一天,当枯干的树叶不经意地落下的哪一刻,难道你没有对人生有什么新的感悟?一片银杏树叶就像一座村庄,一座村庄承载着无数份魂牵梦绕的乡愁。以至于每次经过以往生活过而如今盖头换面的小镇的时候,心里总是空落落的。虽然我也期望牵着幼儿的手走下一阶又一阶的青石板,带他去我以往嬉戏过得田野里拾起遗落的稻穗,虽然我也渴望老得走不动的时候依旧能闻见池塘边飘过来的淡雅的金银花香气。

蓝脸的碑文是这样写的:一切来自土地的都将回归土地。生命就是这样充满着厚重感地轮回,而我们对乡村的记忆最终也只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埋入黄土之中。我所能做的只是祈求这个过程越慢越好,越慢越好。

生死连读后感篇6

一轮皎月,几束月光,让莫言的文字在静静的夜里,走进了我的世界。此刻,我的灵魂,仿佛受到了生死的洗礼。

?生死疲劳》是莫言笔下幻觉现实主义的又一骄人之作。它冲破了宗教对文学的束缚,以大胆的思维讲述了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被枪毙后,几经转世成为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以“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的故事,讲述了中国乡村50年的历史。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西门闹,你还闹吗?’”刚刚翻开《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西门闹对自己此刻状况细腻的描写和阎王爷极具诙谐幽默的话语,就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本书浓厚的阅读兴趣。同时也深深地启发了我: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须拥有大量极具生动而细腻的描写。

当我秉着一颗对这部作品十分的尊敬之心将它彻底读完时,我发现了这是一本“讲述农民”的书。全书上下几乎都是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

书中就有这样的两个主人公。一位是蓝脸,另一位是洪泰岳。蓝脸因坚持单干而拒接加入合作社,因此遭到了社会上对自己的巨大冲击,虽然过程十分痛苦,路程十分艰辛,但历史与结局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而洪泰岳这个“忠”于国家的基层干部,伊始,紧随着错误的步伐,而光明时期却又顽固守旧,最终在抗争中死去。面对这两个似同非同的人物,作者深深地感慨“这是个性相似的两个人走了不同的方向,互为正负,合起来是一个人,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其实,作者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无论处在了多么模糊而多变的环境中,都要学会擦亮自己的双眼,辩证世事的是非,清楚自己选择的错与对。只有这样,人生的追求才会有完美的结局,哪怕过程再艰辛,都是值得的!

“生死疲劳”不是对生的过程充满厌倦,更不是害怕死去,而是对灵魂的追寻与死后对求生的执着。莫言用《生死疲劳》告诉了我,只有不断执着的追寻,才有“生”的希望!

生死连读后感篇7

读后感的第一点,就是莫言这《生死疲劳》,从叙事方式分,肯定属于荒诞叙事。开荒诞叙事先河的,诚然算不到莫言的名下。最著名的、人所共知的《西游记》,就能够归于这种叙事形式。但是,以荒诞叙事,演绎半个世纪的一地历史、世事沧桑、社会变迁和人生沉浮的,当非莫言莫属。至少,前无古人。而且,他说得是那么一本正经、胜似正史,让人不能哭,也不能笑,不能相信,也不能怀疑。尤其是我们这些与莫言同时代过来的人,对此,会感触尤深。莫言运用荒诞笔法,叙历史、社会和人生如此庄严之事,借用得但是一点也不勉强。一路读去,你会感觉到,《生死疲劳》是“满纸荒唐言,全为庄严事”。庄严者何?是对人的解读,对一个时代的解读,对一段历史的解读。最庄严者,当数书中说及在1976年9月9日,那蓝脸的一骂一哭,那抒发的何止是愤懑!是对举国对于一个人、一个人的思想误读的声讨!

一骂一哭中所阐述的,在那整整的一个时代内,只有这主人公、这执拗无知的犟农民、这举国唯一的单干户心里明了!这是对举国误读(不管是有意还是无心)的声讨!莫言不惜借用荒诞的叙事手段,不惜洋洋洒洒铺展几十万字之巨的精言妙语,就是为了这一声讨,就是为了对这一举国误读、以至贻害一国的庄重反思。(这但是自己对《生死疲劳》的误读?)“勉借荒诞叙庄严”,看来是借用来的标题,才是拼凑得很勉强。说“且借荒诞叙庄严”,会稍稍不“勉”一些么?

还是说回荒诞叙事。当然,假若莫言能不让蓝解放,不让大头儿,也不让“莫言”出来当叙事主体,那么,这荒诞叙事,就完美了。作为作者的莫言,能够说这出于这部小说叙事的必需,出于让叙事更灵活更精彩。那么,作为读者的我,能够说是因为对传统叙事尚有所畏惧,是对自己荒诞叙事潜力的信心还不够足。总之,是如此一来,就让你的这荒诞叙事在我们读者的心中,有所不完美了。我们只有寄望莫言有下一部更完美更彻底的荒诞叙事大作的问世。

读后感的第二点,就是猜想,莫言大学读的肯定不是中文,攻的不是文学,而是农学院的畜牧专业。不然,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怎样会那么地顺从,那么地听他使唤?他牧的那些驴呀,牛呀,猪呀,狗呀,为什么会是那么地机敏有型,那么地聪明伶俐?武功高深者,拈花能够伤人。精于畜牧者,驴牛猪狗之类,胜于使人。中国二十世纪的后半世纪,全入于莫言所牧所养的驴牛猪狗眼中,心中。莫言者,神牧矣!当然,人畜牧,为役使,为肉食,为皮毛。莫言畜牧,却是为了让它们看世界,观世事,品人生。书中的叙事者,评说书中的莫言,说他从来不是好农民。作为读者的我,绝对认同。我评说他是畜牧工作者,但是,因为他不务正业,所以,肯定不是好畜牧工作者。但是,还好。子不语怪力乱神,莫言因之只役使驴牛猪狗,没有让众畜尽出。说来莫言就应还算是孔孟信徒,至少是孔孟fans。

读后感的第三点,就是想对莫言表达愤怒。这些天来,莫言所牧之驴牛猪狗,害得咱家老汉我神经过敏。他的驴,是如此折腾不休。他的牛,是那般执拗倔犟。他的猪,是那么聪明那么善于撒欢,他的狗,是那样地狂傲精神。在办公室,听到走廊有脚步声,就感觉到会不会是他的驴在蹶蹄。走在路上,看到一棵树枝叶摇晃,就猜测会不会是他的猪在撒欢。走回家,关上门,听到有所响动,就害怕是他的牛,在用角顶门撞墙。此刻,时至子夜,窗外霓虹渐熄,万籁俱寂,只有淅淅沥沥的雨点砸在遮阳棚上,发出丁丁冬冬的滴响,忽有声音从远处传来,竟恍觉是他的狗,边飞奔边狂吠而来……。如此神神道道,叫人如何度日。得赶紧将这《生死疲劳》合上,置之高阁。得赶紧收拾精神,拿出道德经,念上一段:

至人神矣!大泽焚而不能热,河汉冱而不能寒,疾雷破山、飘风振海而不能惊。若然者,乘云气,骑日月,而游乎四海之外。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而况莫言之驴牛猪狗乎!

唉!还是莫言。还是莫言的驴牛猪狗!本是凡人,还是无梦至人的好。再继续谈读后感。

最后,我还认真地读了莫言为新版《生死疲劳》(上海文艺出版社,20____年8月第1版)写的“随笔”,《小说是手工活儿——代新版后记》。他告诉我们,他只用了四十三天,就写出来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得益于使用“一种性能在毛笔和钢笔之间的软毛笔”。这种放下电脑回归手工的写作,使他感觉到自己拥有了一种与时代对抗的姿态,这令他“感觉好极了”。笔动字出,字出形显,免了心中得随时想着输入法、随时要选字的烦恼(哈哈,这一点能够决定,莫言就应是使用拼音输入,而不是五笔),免去了关机之后,写作成果仿佛归于空无的虚幻感。我几乎能够看到他笔走龙蛇、胜马由缰、潇洒奔放的写作姿势,几乎能够感觉到他每日放笔临睡前,抚稿自珍、喜从心溢的满足样。不说这些大而言之的东西,捡出两个细节猜测,就能够明白这种“回归手工”写作他所得的收益,他所免受的损失。这两个细节就是两个字:一个是上“入”下“肉”,一个是“尸”盖“求”底。说到前一个字,回想自己读初一时,出于卖弄,将从《红楼梦》里捡到的这个字,在下课时用粉笔写到黑板上,叫同学认,同学们当然认不了。我读出来后,惹得教室里的女同学一个接一个地低头往外跑,男生们疯狂地高声大笑,只有一个男同学,他当时除了作为一名学生

,还同时担任贫下中农管理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悄悄地走出了教室。如果不是班主任与几位老师的偏爱,就这一个字,让自己差点将刚到手的“共青团员”称号弄没了。题外话,打住。还是说这两个字。回归手工的莫言,写这两个字,最多用了两秒,对他的思潮毫无波阻,甚至有所浪激。然而,倘若用电脑输入,大概他那点击键盘的手指,不明白弹挥多少次,也会打不出来。于是,他的思路便会受到阻扰,说不定多少奇思妙想,多少我们此刻所读到的精言妙语,就在那一瞬间消散了。即使莫言拥有专业打字员的水平,会人工造字,这种阻扰,也是避免不了的。想到用笔的种种益处,我差一点就要将这破ibm笔记本,从六楼的窗户甩出了。当然,我没有甩。

读新《后记》,让自己得到了不少阅读认同的幸福感。但是,他其中的有一个观点,自己不肯苟同。并且,还令自己感觉极度挫折与沮丧。他用了二百五十元的软笔(五十支,每支五元),写出了这部四十三万字的小说。他说:“与电脑相比,价廉许多。”他弄出的这个观点,里面偷换了许多的逻辑与概念,这一点,动动大脚指就能够想出来。用250元的笔与一大摞懒得去计算高度与价格的稿纸,写出43万字来,其成本肯定高出正常使用电脑不明白多少!他的忽悠,简直又令人愤怒(呵呵)。当然,这种不便宜,是相对与我们这些贫于蚂蚁、无才无名的码字人而言。对莫言,当然不是。我好想e一个请求给莫言,用一个新笔记本电脑去换他那一摞用250元写出的稿纸,苦于没有e的地址。但是,即使找到他的e,即使e过去,即使他看到我给他发的妹儿,他也是断然不肯交换的!“一切皆有可能”。这广告语,用在这事儿上,绝对不适宜。

生死连读后感篇8

初秋的夜晚,我重读了萧红的《生死场》。做为呼兰人读萧红的书,说得上是一种最简洁最直接的一种阅读了。这样一个夜里,凉爽而优柔的微风,就像萧红的笔触,从这悲喜的人生中,一阵阵地从窗外轻轻而过。萧红在序里说,这篇文字给“你们以坚强和挣扎的力气”,而我,在这个闲散秋夜里,灯光下,任手指捻过一页页的无奈,也无法坚强着对她的文字无动于衷。

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秋天,风吹得令人抑郁,有一种说不出的抑郁。也许抑郁的不是萧红的文字,而是生与死的轻易和沉重。只是,她“以细致的观察和越轨的笔致”(鲁迅语),用她的率性和敏感,用她的才情描绘着世间的悲欢,力透纸背……

是的,《生死场》浸透着旧中国“生”场的悲凉。

萧红为人们展示的是一幅旧中国东北农村的风俗画,画面中,贫苦无靠的农民背向蓝天,面朝黑土,辛勤操劳,累弯了腰,累跛了腿,还是得不到温饱,受着饥饿和疾病的煎熬,生存十分艰难。其中的女主人公王婆,是一个饱受磨难的妇人,她的第一个丈夫虐待她,抛弃了她和孩子,独自跑进关内去了。她为了生存,不得不嫁给第二个丈夫,这个丈夫却病死了。她又不得不嫁给第三个丈夫赵三。可在她老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反抗官府,被枪毙了,她觉得生活无望,愤而自杀,就在将要埋葬的时候,她又活过来了。另一个贫农家的少女金枝,只有十七岁,梦想着青春和幸福。她还没有过门就怀了孕,受到母亲和同村妇女们冷落和嘲讽。嫁过去之后,丈夫嫌她和刚出生的女儿拖累自己,竟把不满一个月的小金枝活活摔死了。还有一个贫农家的少妇月英,本来是村里最美丽、性情最温和的妇女,因为患了瘫病,成了丈夫的累赘,不给她饭吃,不给她水喝,后来死了。好惨啊!这幅画中圈定的是呼兰还是别的地方,可以不假思索,但这个“场”是旧中国地主的天堂,农民的地狱。读着这些人物,感悟画面中的风俗,思考着人物的命运,心头涌出不尽的忧伤。也为萧红将自己坚强背后的敏感,嬴弱背后的率真,通过笔端将她对“人生荒凉感”与女性的悲剧巧妙地融为一体,由衷地赞叹,我想这样一种对人生痛楚的绝妙稀释,让我感到了“活着”的悲哀。

?生死场》也着墨于满洲国“死”场的沉重。

小说中萧红为人们描绘了另一幅画面。“九一八”事变后,宣称“王道”的日本军队的铁蹄,踏进了村庄、田野。日本旗代替了中国旗,日寇把东北变成了一座人间地狱,村庄里的亲人被枪杀了,他们的邻人被掳走了,连鸡都抢得不剩一只了,村中的寡妇多起来了。往日静穆的村庄,尸骸遍野,一片呻吟,这“死”场的恐惧撕裂着人们的心。于是这些受苦受难的农民,他们白天看着宣称“王道”的破旗,夜里秘密地组织起来。多灾多难的王婆倔强地站起来了,她在窗外给秘密团体站岗放哨。赵三成了义勇军的秘密宣传员,白天黑夜地走门串户。东村的一个寡妇把孩子送回娘家投奔义勇军去了。就连那个胆小怕事、一辈子守着一只心爱的山羊过日子的跛足二里半,也告别了老山羊,跟着头领参加了义勇军。人们宣誓的日子,气氛很悲怆,那种抗战到底的决心十分坚决。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萧红在心灵的一隅,生命贴近现实,以先觉者的悲凉笔触抒写人生苦难命运,诠释生命的悲凉,让我感到了“死去”的沉重。

欲织繁花为锦绣,已伤初霜过清秋。在中秋节未到来之前,做为家乡人,我再次阅读萧红的文章,算是对萧红的纪念。明年是萧红诞辰100周年,现在的萧红故居正在修缮、扩建,说明家乡人没有忘记萧红,萧红说自己“是《红楼梦》里的人”,于是,只好“留着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去了……”我们都知道萧红是无法复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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