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一篇读后感帮助加深同学们对名著人物的分析,读后感是小伙伴们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书写的一种文体,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英文学读后感6篇,感谢您的参阅。
英文学读后感篇1
终于利用假期赶在今天把这本大部头读完了,接下来可能就没有大段时间读书了,过完年了,一切都正常了,忙碌的一年又开始了,真好。
读这本书还是颇有些费神的,随着故事的进展心情也跟着跌宕起伏,喜悦,开心,佩服,理解,揪心,愤怒,反思。各种情绪下,也留下了不少彼时彼刻的一些感悟。
对于少年时期的斯佳丽,她漂亮、活泼充满了活力,虽然未免有些轻浮和浮夸,虽然也感叹过她读书太少、缺少内涵,但毕竟少不更事,还是可以理解的。
自从她赌气嫁给自己并不爱的查尔斯起,开始发现她行事的鲁莽,再后来到了亚特兰大,虽然反叛不守规矩,但倒也不让人生厌。
最最喜欢和佩服的是战争中她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坚韧、责任感以及强大的执行力,整本书中,只有在这里看到了她的成长、蜕变,和担当。
再次回亚特兰大,岀于对于饥饿的恐惧,对塔拉和亲人的拯救,她开“丧心病狂”地成为金钱的奴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丢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在这一段中,很多时候让人气愤,她的优点很明显,同样,缺点更是“招摇过市”。个人认为,斯佳丽最大的问题在于她不善于思考和反思,不能及时修正自己,没有在这么的坎坷中真正成熟起来,所以,到最后她也失去了很多。即使她再次回到塔拉汲取力量,如果还是不能很好地思考,不能真正的成熟,性格决定命运,将来的一切也还真难说。
瑞特和兰妮,我喜欢的另外两个人物。瑞特,不管在什么时代,他都能掌握时局,在社会上混得风声水起,只要他愿意。但是,爱上斯佳丽,不知是他的幸还是不幸,长久的消耗和伤害后,无所不能的船长累了,他爱不动了!只希望他离开后,可以真正找回心灵的宁静和快乐。
外柔内刚的兰妮,最容易被忽视的柔弱女子,却一直象是某种精神的存在,她给很多人带来了温暖、快乐和信心,她的离去,总感觉过去的时代真的是曲终人散了。
最后,虽然排版总岀现“院“、“野”的一些错误,但是翻译的文笔还是不错,读来非常有趣。
以史为鉴,以书为镜,学习,自勉。
英文学读后感篇2
班纳特有五个女儿,她们的妈妈想把她们嫁出去。新来的邻居宾利是个有钱的单身汉,班纳特太太想借这次舞会把自己的女儿嫁出去。舞会上大女儿简和宾利一见钟情,而二女儿伊丽莎白和宾利的朋友达西似乎很合不来,因为伊丽莎白邀请达西跳舞却被拒绝。
因为与宾利相比,达西不易亲近,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傲慢的,在伊丽莎白眼中亦是如此。
后来,简被宾利兄妹邀请到庄园玩,因为淋了雨生了病便呆在庄园,伊丽莎白去看望她,达西也开始被伊丽莎白的活泼吸引。
宾利一行不辞而别,伊丽莎白也遇见了军官威客汉姆,威客汉姆告诉伊丽莎白,达西夺走了本该属于他的财产时,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更深了。在不适合的情况下,伊又得知是达西看不上班纳特的家庭而劝说宾利离开简,伊对达西的偏见再度加深。达西的告白也被伊的尖锐语言而弄得遍体鳞伤。
三女儿和威客汉姆私奔后,家中出现了危机,达西的帮助化解了这次危机,伊知道真相后对达西不再有偏见,最后他们打破了各种障碍走到了一起。
因为被人势力比自己强大,别人无意的冷漠,就觉得对方傲慢。再加上第一印象不好,便在心里给对方贴上标签。这种事大家都遇到过吧!
伊丽莎白和达西也不可避免的产生这种感觉,并且一度没有消除反而大大加深,一件本来就不好的事情经过许多人的添油加醋更加恶劣,对方的形象也在心中一落千丈。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这当中没有班纳特家庭的危机,大戏没有解释自己的机会,那么伊对达西的偏见不会消除,甚至伊会因为姐姐的幸福将偏见转化成仇恨,这样的事在生活中一定有实例。
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小说里那么幸运地让偏见解除,所以我们要自己制造机会。对于有偏见的一方,首先要看到对方的好,不要只凭第一印象就给对方贴上标签,再者,确定对方的“错误”行为是不是渗入了自己的私人情感,如嫉妒,讨厌。还有,有了隔阂就要找到原因,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而不是把它留在心里。对于受到偏见的人来说,要在这一特殊时间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再次深入矛盾,并向对方解释自己,不过我们还可以做一些让对方感得到你好的事让他产生好感。
以上就是我自己的感受,偏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误会却不能解除。
英文学读后感篇3
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学时的老师,对鲁迅非常关心。藤野先生在生活上不大讲究,但为人却诚恳、公正,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作者笔记上的错误,“不但增加了许多脱漏的地方,连文法的错误,也都一一订正。这样一直继续到他教完了他所担任的功课”;在知道中国人很敬重"鬼"时,还担心鲁迅不愿意解剖尸体。藤野先生真挚的爱给了在异国的鲁迅极大的鼓舞,是十分无私和伟大的。
当然,这本书的点睛之笔在于鲁迅童年时的回忆。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朝花夕拾》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儿到青年生活的点点滴滴,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童时朋友和老师的怀念。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读出了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童年时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与我们的学习生活相比较而言,书塾里的生活或许更无味些,虽然有寿先生的严格要求,但学生们还是压抑不住爱玩的本性,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应该是这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童年是树上的蝉,是水中的蛙,是牧笛的短歌,是伙伴的迷藏。现在,我也已经告别了童年,整日都在忙碌的学习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童年已渐渐遥远,逝去的童年无法挽回,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
英文学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实实在在读的,真是相见恨晚,在我上学的时候这本书实在是太流行了,我有怀疑流行的毛病,所以只是听说,竟然到了不惑之年才在为孩子买书的间隙加进了这本,最主要的原因竟然因为这本书在当当网打特价,出奇的便宜。想卡耐基知道有我这样目的的读者是否会气死,哈哈。
这本书值得所有15岁以上年纪的人读,或许早读这本书,对我的行为和人生有更加重要的指点意义。他老人家太聪明了,写的深刻而精辟,是现在那些所谓心理学方面的一些普及读物所不能望其项背的,悔我过度偏执,才看到这本书,他所阐述的哲理让我深深叹服,人的天性其实大多如此,无论中国与外国,但是他的行为准则一定是以善良为基础的,这是我最赞同的,当然,不善良的人懂得人性的弱点善加利用,也会有很大作为呀。
读这本书最主要的感悟是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要关注他人,我以前为了教育孩子一口气买了数本教育书,可是现在看来卡耐基是这些人的鼻祖,人家早在数年就已经精辟阐述了,现在人还在重复,甚至说的更为模糊,以后有时间我将我买的那些教育孩子的书,一一评论一番,让大家省的浪费银子和时间。
这是我目前读的认为最最有价值的书,很好,我作为枕边书了,人年纪一大就记不住什么了,我就将这本书反复看吧。推荐给大家读!
英文学读后感篇5
读诗的感觉,仿佛无人踏足的自然荒野上的空气,在铺天盖地的明媚阳光下,为我们打开一扇面朝天堂的窗。
——题记
我喜欢现代诗,喜欢它的自由,喜欢它的华美,喜欢它给人的无限的思考与遐想的空间。它不像古代诗歌那样深奥难懂,也不像现代小说那样浅显直白,它介于两者之间,像是“浮泛在生与爱与死的川流间的别离时代。”这便是我为现代诗定义的国度。
泰戈尔的《飞鸟集》便是一个国度,是一个人性化的国度。在他的王国里,世间的事物都有思考与感知的能力,都富有生命的气息。他让天空与太海对话,让鸟儿与白云对话,让花儿与太阳对话,仿佛一切都是有灵性的个体,让人感受到的是一种人性化的思想,是超脱于现实情感的另一种思绪。
他的国度同时也是一个爱的国度,在集灵感与思索为一身精悍的短诗中,他赋予自己的多重身份也无一不透露出他的爱。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孩时,他可以为母亲的一个亲切的微笑而手舞足蹈;是一个热恋青年时,他可以为了心爱的女孩而讴歌爱情;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朽时,他可以回忆与反思人生;但他更是一个旅行者,一个匆匆的过客,他为世间事物记录下灵感闪动的瞬间,描绘了母亲对孩子永恒的爱,青年男女间纯真的爱,对人生的热爱,自然的爱及对文学的爱。他认为世界需要爱,人生更需要爱,如他所说:“我相信你的爱,就让这作为我最后的话吧!”
在泰戈尔的笔下,他描绘的生与死,爱与恨,天空与大地,微风和细雨。一切的一切,都囊括在了他的国度中。105段的简短小诗似乎是那么的杂乱无章,却更像是他为整理思绪的碎片,拼凑出如此美妙的画卷。这也正是《飞鸟集》名字的由来——“思想掠过我的心头,仿佛群群野鸭飞过天空,我听到了它们振翅高飞的声音。”
泰戈尔的诗中似乎总是欢乐的,他完全的隐蔽了黑暗与忧伤,留下了光明照耀着世间事物,他所描绘的天空的黄昏像一盏灯,微风中的树叶像思绪的片断,鸟儿的鸣叫是晨曦来自大地的回忆。我最无可否认的是他为后世留下的影响,就像是今天的阳光将依旧照耀明天。
“在他的欢乐国中,自由与爱的时代不久便会到来。”这是他的诗给我的想法,我喜欢诗,喜欢的是诗中所藏在最深处的情。那个阳光明媚的国度,叫天堂。
英文学读后感篇6
一直以来不喜欢看翻译的外国名著,还自嘲的感觉翻译的真烂,买《飘》是因为一朋友在我耳边经常唠叨她的经典,也就在当当网上买回来了,静静的躺在床头柜上好久了,一天是在无聊的很。我随手翻看了几页,谁知居然越看越有趣,看上册的时候我感叹的是美国的历史,看下册感概最多的是斯佳丽和瑞特的爱情。
关上书,脑子里都是书里的情节,斯佳丽,瑞特,玫兰妮,阿希礼,黑妈妈,埃拉,塔拉庄园,美国南北战争。有几点让我感触良深:
1、美国的南北战争,美国通过南北战争实现了国家的统一,社会的每一次进步都是建立在深深的阵痛之上的。
2、斯佳丽每一次遇到挫折总是想到埃拉(她的妈妈)和塔拉庄园(她的家乡)。回想起自己每当遇到困难时何尝不是这样,家和妈妈永远是自己的避风港。妈妈——每次下班回家,看着楼上的灯光,一股暖流涌上心头,小跑着跑上楼,妈妈总是开着门在迎接我。
3、玫兰妮,她不是人,她是神,一位伟大的女性。
4、黑妈妈,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上司,如此之人,一生何求?
5、斯佳丽和瑞特的爱——自虐似的马拉松似的爱情。
很多时候,相爱的恋人在乎的东西是飘渺的?在斯佳丽病重时她心理明明想的是瑞特,为什么没有说出口?瑞特那么牵挂着斯佳丽,为什么都不进房间看看,两人都在乎对方,都渴望心灵的感应,也许了解的太多,也许了解的太少,这一对恋人过的有些自残。
英文学读后感6篇相关文章:
★ 读者学读后感6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