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读是没有好处的,最关键的还是要写读后感,书写一篇读后感有助于加深你们对名著剧情的领会,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速八读后感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速八读后感篇1
草原狼是狡黠的,智慧的,顽强的,狼群是有责任感的,有尊严的。
书中读到60年代,陈阵和几个人来到内蒙古到了那里,陈阵养了一只从未养过的小狼,养到大了,以后陈阵要搬家了,小狼不肯走,结果被铁链勒破了喉咙受伤了,陈阵知道已经无药可救了,就举起铁杆一棒把狼打死了。
自从人们大量捕杀狼后,狼越来越少到现在,狼对于蒙古大草原来说可能已经快成为历史了!狼要生活,它没食物就要吃羊,吃了人们的羊,人们决心报复就去打狼。不要让人类的文明去改变小狼的本性,让小狼回归狼群吧!
速八读后感篇2
?目送》是龙应台一篇描述亲情及周边人物感情的散文。
她的描述真切、细腻、含蓄,但直击人心底最柔弱的部位。
十四年前,女儿刚出生,那是盛夏,一年之中最热的三伏天。小丫头刚刚抱出产房,我心里就溢满了幸福感。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我和她妈妈开心的不行。女儿就是我们的全部,我和爱人用日记的形式记录女儿一天天的成长。后来女儿慢慢长大,蹒跚学步,牙牙学语。总喜欢买些漂亮的小衣服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头上扎满了“爬爬角”,女儿是一个爱臭美的小丫头。后来跟随我们去武汉做生意,开始学兴趣班,上幼儿园。依稀记得她每周末戴着小红花蹦蹦跳跳回来开心的样子。
后来,女儿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主见,自己会去处理一些人和事。要说失落感,当初肯定是有的,但也必须明白,孩子总会长大,终要自己去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女儿一个人跟随老师去省城参加“震撼一条龙”,去参加学校南洋、射阳的社会实践活动,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粘着父母。我们在家牵挂她,她在外玩的不亦乐乎。作为一个父亲,前几年我父亲的角色是有缺失的,把女儿的教育都交给了我爱人,忽视了女儿的成长,忽视了与女儿的沟通,陪伴女儿很少。如龙应台所讲,这辈子我终将在一次次目送女儿的背影中老去。
龙应台《目送》中对亲情的理解和描述,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亲人、周边的人。对于我自己的父母,我们现在不在父母身边,父母独自生活在农村老家。很少回去陪父母,每次回去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欠缺父母太多。如果折算成天,我们这辈子又能陪父母多少天呢?《常回家看看》这首歌唱出了多少父母的心声,而我们又为父母做了什么呢?父母的孤独,对儿女的思念我们又理解多少?我们需要深思。
孩子总会慢慢长大,父母也会慢慢变老。而我要做的就是默默目送孩子的背影,就像我的父母目送我的背影一样。
速八读后感篇3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
夏感》这篇文章并没有只把主角放在夏的这个景观上,而是让视角更深层次的刺进肌里,而是通过人来衬托这个独特的夏天。在夏天里生命有的在交替,在夏天里农作物,庄稼都在向秋的终点最后“冲刺”。这种生机勃勃的运作,固然是有大自然中永恒代序的机制的,但是自从人们参与其中后,就成了人们本质力量的一种体现,我觉得人们才是真正夏的色彩的涂染者,同时,也正是人们,拔响了夏的紧张的旋律。
这一篇文章中运用了很多的细节描写,构成了文章恬淡平实的风格,它使我们在读文章的想象中仿佛看到田间农民那急切.企盼丰收的目光。在这几个小小的细节中,极其平易.而又明丽天然.活灵活现.从而使文章更加的生动,让作者在喜欢夏的'同时,让我们也深深喜欢上他那个独特.忙碌.充满活力的夏天。
在诗人作家笔下,夏并不是一个受到青睐的季节。也许,春的百卉萌发能给人一种再生的愉悦,春的万象泰和又能使人的情思得到畅快的释放吧;也许,秋的收获能给人一种成熟的满足,秋的寂寥又能使人的心绪得到淋漓的渲泄吧;所以,吟春咏秋,古今舞文弄墨者,几乎趋若过江之鲫。
而夏呢?也许它太热太酽太稠密太有点“浓得化不开”了,因此,总不免给人一种失和谐超力度负荷过重之感.我们感受到了夏天的“独特”:它的急促、它的金色、它的生机勃发、它的承前启后、它的生命交替、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荆少年时,正如自然界的夏天一般,希望大家在这个收获之已有而希望还未尽的时期汲取知识,提升自身能力,迎接下一个收获的季节吧。
速八读后感篇4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课外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我最喜欢《青铜葵花》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青铜葵花》是一本获奖的书,而是因为《青铜葵花》那纯朴的语言、动人的故事把我感动了。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是个哑巴,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经历了蝗灾等苦难。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被召回到她生活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尽头,每天都期盼女孩葵花,快点回来……
青铜是个有情有义的男孩,为了让葵花上学,他去卖芦花鞋。当所有的芦花鞋卖光时,还有一个人没有买到。他为了多赚一点钱,也为了满足那个人的愿望。
他不顾自己的脚,把自己的芦花鞋脱下来卖给了那个人,那个人感动至极,想多给青铜一些钱,但是青铜没有要,可见他多么诚实啊!他的一双脚被雪擦得干干净净但也被冻的通红通红……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苦难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苦难,我们现在还小,感觉不到苦难,还是说我们的苦难太小,是微不足道的。
每次我们信心满满地开始考试,但当试卷发下来发现成绩并不是那么理想的时候,我们就会感到失落。再长大一些,到了初中、高中阶段,结识了一些坏孩子,我们所会面临的说不定就是颓唐了。而2008年四川汶川的孩子承受的苦难是地震,他们失去亲人、家园。
苦难,字典上这个词的含义就是痛苦和灾难。但我觉得苦难是一种锻炼,会让我们更成熟,把苦难当成是一种历练,就没有那么害怕。所以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
这两位是姐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神。凡是不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到它们的,方懂得人活着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平静。
速八读后感篇5
暑假期间,我读了《茶馆》一书。这本书是以剧本的方式来写的,跟莎士比亚写戏剧的方式差不多。内容也非常有趣。里面有善有恶,有好有坏。我喜欢王利发,我厌恶心狠意毒的刘麻子。
?茶馆》主要讲得是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党政权覆灭前夕三个时代一个叫裕泰茶馆的生活场景。文章分为三幕,第一幕是茶馆最鼎盛的时期,很多人来这里喝茶谈笑;第二幕茶馆开始渐渐衰落,因怕遭淘汰,后面已经改成了公寓;到第三幕时茶馆已经非常衰落了。最后,王利发一家(除了王利发)都逃走了。王利发最后也上吊自杀了。
我喜欢王利发这个人。他是裕泰茶馆掌柜的。虽然他有点自私,但是他善良、心眼不坏。第三幕时,王掌柜已经很老了。他的心依然善良。他帮助因为家穷而卖给庞太监做老婆的康顺子。当康顺子和庞家断绝关系后,她的四侄媳妇来请她去管管要做皇帝的四侄子少贪图女色,因为康顺子不答应,她的四侄媳妇就翻脸了,给她下了最后通牒。王利发知道,要是康顺子还不答应,康顺子会倒霉,他的茶馆也会完蛋。他就帮助康顺子隐藏她儿子的秘密,还帮助她秘密逃走。他也知道后果,就是砸茶馆。但他也不怕这些了。要是有些贪图荣华富贵的人,绝对会好好地劝康顺子,讨好她的四侄媳妇,以后讨一个大官做做。要是不行,就强行把她送到宫里去,至少能得到许多赏赐。但王利发就不这么想。后来他又帮两个罢工的老师逃走了。他也知道后果,轻则坐牢,重则枪毙。后来他因为放了起事的康顺子的儿子康大力,弄得他们家(除了王掌柜)要逃到别处去,王利发自己说不定都要丧命。王利发还没有一点后悔。要是有些怕死的人,就后悔自己放了康大力,连忙派人去这里找找,那里找找,说不定能捡回一条命。
?茶馆》这本书就是这样,有善有恶,有好有坏,有喜有忧,有笑有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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