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写读后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阅读更加有意义,大家在写读后感时一定要先认真回顾才行,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做对事读后感最新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做对事读后感篇1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习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做对事读后感篇2
在常人眼里,狼是残暴、冷酷、狡诈的代名词,从“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成语,以及《东郭先生和狼》、《狼和小羊》、《小红帽》等古今中外的寓言童话中都可以看出人们对狼发自内心的痛恨与厌恶。可是,翻开《狼王梦》,透过沈石溪笔下母狼紫岚那短暂而悲壮的一生,我却读到了另外一种触及灵魂的狼性。 小说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公狼黑桑当上狼王的遗志,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们展开了一系列的教育。可惜,天不遂狼愿,她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却换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好把做狼王的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并且最终为了狼孙的安全,不惜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情节扣人心弦,使我完全置身在了狼群之中,我的心也随着紫岚一家的命运悲欢而起伏。有人读完这部小说,批判紫岚野心太大、贪心不足,叹息她是个被权力欲望扭曲的可怜的失败的妈妈,而我却更多地被紫岚的信守诺言、执著梦想和无私母爱所打动。为了延续黑桑的遗愿,紫岚一直在坚持,这是对爱人的承诺,更是对梦想的执著!可是,谁又能想象得出,在实现诺言与追逐梦想的背后,她要做出怎样悲壮的付出啊!为了把狼儿狼孙培养成狼王,她完全牺牲了自己,默默地承受着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老年的孤独在生命的最后时光里,她毅然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就为儿孙能安然无恙。这份默默付出,不求回报的母爱,直可惊天地、泣鬼神,洗刷狼类的千秋骂名!
读了《狼王梦》,我认识到万事万物都不只有一面,我们要对狼去掉偏见,重新认识。从古到今,我们给了狼太多它本不应该去承受也无法承受的谴责,作为自然之子,掠夺本是狼的生存法则,冷酷与绝情本是狼的本性,而残忍与狡诈则更是一匹出类拔萃的狼所必须拥有的“财富”。
读罢《狼王梦》,掩卷沉思,母狼紫岚仿佛从遥远的天际向我走来。她不再像《小红帽》里 “狼外婆” 那么可恶,也不再像蒲松龄笔下的“狼精”们那样作恶多端,而是显得那么坚毅,那么慈爱,那么有血有肉。一声凄厉苍凉的狼嚎震荡我的心灵,那是大自然中的英雄豪杰唱响的一曲生命赞歌!
做对事读后感篇3
在大家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如此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块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去世了,紫岚给大儿子起名字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由于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溺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伙,可就由于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期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两个哥哥的欺负,它只不过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必须要达成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块,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达成。可由于紫岚因教婴幼儿教育子,现的非常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块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知道为何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了解了,这是由于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倘若这个世界没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从来不会达成。只有梦想,所有都是虚的,只不过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假如这个世界假如没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大家一块儿付出大家的爱,让大家的心充满信心。
做对事读后感篇4
?小王子》这本书我看了不下十遍,其作者圣·德克旭贝里讲述的是“我”——个优秀的飞行员与小王子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从一开始看的不耐烦,变成最后看的舍不得丢,发现只有用心去看、去体验、去渴望,才能透过这一行行的文字看到整本书所蕴涵的哲理。
作者通过这本书向外界表达了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王子,像彼得·潘一样的小王子,他有可以穿梭在星球之间的超能力,最后变成一个在星星上对“我”笑的男孩。他的内心里没有对金钱的贪婪,对贫富的区别,只有对外界的探求。真实的表现了以小王子为代表的现实生活中儿童精神世界的纯真、温馨和充满了爱。
小王子造访的六个星球,有着多种不同的人,有自以为是的国王、惟利是图的商人、虚度光阴的酒鬼、忠职于守的点灯人、脱离现实的地理学家、憨厚忠实的扳道工以及漫无目的的火车乘客……人类世界的残酷与真实使人们回答不了小王子提出的问题。小王子会哭泣,不但因为他感情脆弱,而且人世间的荒谬可笑使小王子接受不了突如其来的感情冲击。文中的那只狐狸说过:“只要被驯养了,离别时,总会掉一点眼泪。”我想我被小王子的精神驯养了,是的,他是对的,当你像小王子一样爱上了一朵骄傲的玫瑰花,你不会想离去,更不会想放弃!
我爱看《小王子》不仅仅是因为我喜欢这本书的戏剧性与奇妙性,更是因为我已穿透了小王子的内心世界:他看到了一直想念他的那朵自命不凡的玫瑰花,看到了曾经被他驯养的那只颇有哲理的狐狸,看到了他因为没有及时清理而肆意生长的猴面包树……
或许,当这个世界重新充满爱与温馨时,小王子就会踩着美丽的夕阳乐呵呵地回来了!
2012-10-2
做对事读后感篇5
这个暑假,我读过几本很有意义的书,比如《女巫》、《惜城灵魂出窍记》、《童年》……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里面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他两次遇到了女巫,第一次安然脱险。可是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被女巫大王发现并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变成了老鼠。但是小男孩没有气馁,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在姥姥的帮助下,偷到了老鼠药,把女巫变成了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
做对事读后感篇6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讲讲吧。它的内容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个小男孩叫比利,他非常想要两只浣熊猎犬。可因为比利家没有钱,他就没办法得到猎犬。
一天,比利无意中看到了一张卖猎犬的广告,他暗暗把地址记了下来。爸爸妈妈不给他钱,比利决定自己赚钱来买。他天天采黑莓、钓鱼、种菜,把得到的黑莓、鱼和蔬菜卖给河边的钓鱼人,直到脚上都磨出了很多血泡。
两年后,比利终于攒够了钱可以买猎犬了。他按照之前的地址,独自一人翻山越岭到很远的城市里去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给它们起了名字,一只叫“老丹”,另一只叫“小安”。这两只猎犬非常聪明,它们会分工合作,老丹比小安强壮,小安比老丹聪明。比利带着他的两只猎犬成功捕获了很多浣熊,度过了欢乐的时光。
这天,比利带着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老丹被一头山狮抓破了肚皮,到家后老丹就死了。小安见老丹死了,它什么都不吃,没几天也死去了。
比利非常伤心,亲手把两只小猎犬埋在了他家的后院。后来,比利家搬家那天,比利去跟老丹和小安告别。呀,他发现埋着老丹和小安的地方长满了羊齿草!这种草通常都长在神圣的地方。比利觉得这些羊齿草是老丹和小安化成的。他哭着跟老丹、小安告了别。
从此,比利永远记住了这美丽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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