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购自查报告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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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时代的发展,上班族开始认识到自查报告的重要性,每个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都要拥有自查的能力,写出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下面是推荐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政采购自查报告通用8篇,感谢您的参阅。

政采购自查报告通用8篇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1

根据xx月xxxx日会议精神,采购部通过部门内部自查、结合公司现状,针对问题,制定相应措施,从而改善部门管理,现将自纠自查报告整理如下:

1、加强廉政建设针对廉政建设xx月xx日总部亲临我公司为采购部全员宣贯廉政制度及案例分析并做出了重要讲话,在会后采购部全员签订了岗位承诺书,以后采购部将不定期培训宣贯。

2、采购员专业知识薄弱在xx年下半年采购部加大了专业知识培训,每月内部专业知识培训一课时(次月参加考试),公司制度两课时,跨部门培训一课时(主要是专业知识培训)并积极参加公司及各部门的跨部门培训。

3、合同签订后跟单不及时跟单不及时现象,将通过文员检查,考核到人及制定客户反馈单来改善。

4、部分物资存在漏定现象物资漏定现象主要集中在mdg车轮及配置表未注明物资,经了解mdg车轮我公司不能加工,需外协,了解情况后针对采购员进行了专门的指导,遇此类起重机直接外协采购,配置表未注明物资将和相关部门多沟通,如需外协的相关部门将及时整理下发采购部。

5、监督零星采购的价格控制零星采购的价格控制将通过和总部采购部多沟通了解其采购价格并结合市场价格做出合理监督控制。

6、库存周转率从上半年各项指标来看,我公司库存周转率为6.97次离总部制定的年7次还有一定差异,在xx月份采购部将加大呆滞物资处理及到物资到货数量,争取完成年度指标。

7、制度执行新修改了《采购部管理制度》、《废料出售制度》,经批准后,及时培训宣贯,严格执行,在执行中加大考核力度。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2

由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签署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于日前印发。

近几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各地发展不平衡、采购政策不统

一、采购办法不完善、中介服务成本高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使其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虚高药价、整顿购销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纠正不正之风、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根据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政府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商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级政府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立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和非营利性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保采购平台功能完善、设施齐全,并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补助等给予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财政全额补助的集中采购机构,具体负责药品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形成政府组织推动、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通过采购平台直接免费交易的购销方式。

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以省(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活动。药品集中采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特点。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

全面推行网上集中采购,提高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透明度。医疗机构按申报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通过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所需的药品。

二、规范集中采购药品目录和采购方式

各省(区、市)要制定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执行。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等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麻醉和第一类精神药不纳入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上述药品外,医疗机构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必须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

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对经过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采取直接挂网采购的办法,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三、建立科学的药品采购评价办法

集中采购药品要建立科学的评价办法,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合理划分药品类别,加大质量分权重,并考虑临床疗效、质量标准、科技水平等因素,对药品的质量、价格、服务和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汇总提出本地区有关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证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做好专家库建设和专业分类管理工作。

四、减少药品流通环节

药品集中采购由批发企业投标改为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由生产企业或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原则上只允许委托一次。如被委托企业无法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时,经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委托其他企业配送。

五、认真履行药品购销合同

医疗机构要与中标(入围)药品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批发企业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合同采购数量要以医疗机构上年度的实际药品使用数量为基础,适当增减调整后确定。

药品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法》等规定,履行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周期一般不低于1年。医疗机构必须按照药品购销合同确定的品种、数量、价格和供货渠道采购使用药品,不得擅自采购非中标(入围)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回款,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药品企业未按合生产供应药品或医疗机构未按合同规定采购药品以及逾期不能回款的,都应支付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比例由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确定)。情节严重的.要公示警告并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探索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规范医疗机构货款结算。

六、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开具和药品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纠正为追求经济利益而滥用药物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处方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对于部分常用药、廉价药,医疗机构可按照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销售,具体品种由省级集中采购管理部门确定。

七、落实部门责任,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加大监管力度。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中标(入围)结果和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对收费行为、中标(入围)药品零售价格的核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及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药监部门负责药品企业的资质认定,并对中标(入围)药品的质量和配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风部门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受理有关药品集中采购的检举和投诉,并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研究解决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各地区有关部门要通过采购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加价率、回款、使用和药品企业参与投标、供应药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使药品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及时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投诉。对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机构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所发药品集中采购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规定执行。二○○九年一月十七日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3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州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教育局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就学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和财会队伍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务收入管理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我校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根据上级拨款数额和本单位实际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幼儿园、学前收费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并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无乱收费现象。

2、20xx年1-6月份我校公用经费实际编制预算金额为1145624.00元。

3、学校代收费全部入账。

二、财务支出管理

严格按照有规规定,对当天发生的财务支出,及时在电子台账入账 ,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月清月结,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安排支出时,分轻重缓急,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加大教育教学投入。坚持做到“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略有结余。”

1、学校各项支出全部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和白条抵库等现象。

2、学校需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严格按政府采购制度实行政府采购。

3、学校财务支出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由各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上报中心校由民主理财小组讨论予以批复实施。

4、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教师的监督,所有财务由校报帐员到原州区核算中心中心办理,职责明确。

5、不存在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账外帐、坐收坐支现象。

6、1-6月我校按照预算编制实际支出金额为1054161.56元(办公费245564.5元;印刷费12645.00元;手续费430.00元;电费61730元 ;邮电费57304.86元;取暖费227500.8元;劳务费188648元;维修费86630 元;学校安保费 26300元;校园保洁费 9790元;学生活动8866元;学校财产、责任保险13300元;其他44969.4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

制定了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在固定资产购置时,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了账簿、款项和实物核查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制度,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对各项财物、款项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计算、反映、核对等。一方面做到账簿上所反映的.有关财物、款项的结存数同实存数一致;另一方面通过账簿记录和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的核对,保证账账相符。无固定资产不入账、公物私用及其他违规问题。

四、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校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部分学校对学校预算重视程度不高;财务人员未持证上岗,还需加强学习;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4

经营管理部结合年初工作会议指示精神,着眼于分包合同合理合规以及分包商资质、履约能力审核等方面,重点关注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以及是否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方面的审核。分包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分包合同编制时应参照公司发布的分包合同范本并结合业主合同相关条款要求,确保合同要素及相关附件的完整。

分包合同编制完成后,分公司必须组织合同会签工作,形成《分公司合同会签单》,无合同会签单为无效合同。

分包合同内部会签工作完成后,发起网上分包合同会签流程,流程需挂接《询价文件》、《评标手续首页》、《定标手续首页》、《分包合同》、《分公司合同会签单》(内部)、《分包单位能力评估》、《分包价格评价》及分包成本与承包合同成本对比的相关电子版资料。

使用公司分包合同范本的网上合同会签工作,由公司经营管理部相应专工、分包管理专员、分公司主管副主任进行。未使用公司分包合同范本的网上合同会签工作,由相关部室主任以及主管分公司的副主任、公司相关领导进行。

本年截止到6月底,通过网上流程共审批分包合同255份,提出管理意见50余条。重点关注分包合同合规性审查,同时增强转包合同审查力度,从根本上规范了各二级单位合同编制与签订等工作,起到了降低合同风险的良性作用。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5

为贯彻我省规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行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配备使用管理,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不正之风,根据我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卫办函[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扎实的.开展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治理工作,现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增强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相关组织,完善采购制度,坚决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的制度,采购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主任负责实施,并按规定要求进行采购。

二、加强监管,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了采购监督领导小组,对是医疗用药目录及医用耗材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及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供应情况。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对整个采购活动实行财务监管,防止财务漏洞。

三、采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药品零差价制度。我中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配送,以保证药品及医用耗材的质量。设立专人负责网上采购工作。

四、配备使用情况。

建立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优先配备使用制度及相关文件,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配备使用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五、合同签订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药经营公司签订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协议;按照《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签署、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

六、宣传培训情况。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各种方式开展基本药物和常用药品合理用药、医用耗材的宣传和培训;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制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制度,力争使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工作更加规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体规划发展美好前景,共同努力。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6

我院自今年以来,药品采购在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按医院要求进行合理采购使用,根据《20xx年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做到了即知即改,为做好今后的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将工作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药品采购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药品“阳光采购”制度,我院除麻醉和中药饮片外所有药品都经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绝不私下采购。在分管领导和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下合理制定采购计划,由专人负责网上采购。

二、药品采购、配送、验收入库及货款支付款等情况

1、网上采购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无不执行网上采购的现象;绝对不存在弄虚作假、擅自用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药品的现象。

2、配备使用情况。按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积极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指南》学习培训工作,切实做到安全合理的使用基本药物。

3、供应配送情况。药品配送及时迅速,有部分药品存在断货缺货现象。

4、价格执行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价格采购药品;坚决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无加价销售现象。

5、验收入库及货款结算情况。药品采购工作人员在接收到配送企业配送的药品后,能做到及时验收并在平台上签收。在完成基本药物采购交易后,我院积极配合财务部门,认真核算基本药物采购数额并及时上缴货款。上缴货款后,网上手续做到及时完备。

三、存在的问题

1、配送药品不全,需要的少部分药品不能及时配送。

2、网上采购点击药品时供货公司不能及时确认,及时配送,导致缺药的.情况出现。

四、整改措施

加强与药品供应商的沟通,督促其及时确认,及时配送,有部分药品缺货不能及时配送的,另选择药品齐全的供应商进行配送。

在此次自查行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将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进行业务学习及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网上采购工作的各项细则,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7

成都市卫生局计财处:

根据成都市卫生局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xx年1月1日至今,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90%以上(20xx年为90.74%、20xx年为94.38%),自主采购药品为10%以下,主要为xx药品、xx药品、妇科生殖卫生专科用药及脑外科用药,对非挂网药品一律不予采购。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38.2%远低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不得高于4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采购金额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6%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6%左右,略低于《实施细则》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8%的规定,主要原因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且用量不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使用尽早达到8%目标;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每月平均采购降价药品200多种占总采购品种50%以上,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每两月为一回款周期;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实事求是,上报数据真是,积分每月均在100分以上;在上网采购中,凡卫生厅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督查党委审计财务等部门参加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察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采购方式执行情况及发布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月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成阳光采购积分表。

二、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编制了《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人员分工》、《成都市九妇医院药品招标管理组工作制度》、《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发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三、专家抽取及评标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在已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主管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专家从医院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中随机临时抽取,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四、采购结果确认情况

通过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将药品采购情况上报,并在线进行确认,配送企业通过用户名和密码上到采购平台进行配送确认,标志该次药品采购确定。

五、处理质疑及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情况

医院处理投诉流程清晰明确。医院由督察办、审计科、纪检部门专门接受投诉,药剂科也专设投诉意见本,认真对待每一次投诉和质疑,做到有投诉必答,一旦查实问题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六、采购档案管理

采购文件和资料由专人管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做到需要文件和资料时随要随到。

七、医院所有药品均在卫生厅药招办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无任何超过采购目录范围内采购。

政采购自查报告篇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粤地办200号文件精神,我所对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购数据统计情况

截止到10月份,今年我所共进行了8次采购,采购预算总金额25.7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5.79万元。

二、自查自纠结果

对照《暂行规定》,我所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指定了必要的采购人员,按规定对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购价格、质量符合采购规定和需求,没有出现故意拖延或拒绝代理政府集中采购事宜,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采购代理费的情况。

全部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全部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均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政府采购方面没有出现受质疑的事件。

三、预防问题发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防控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建立职业道德约束机制,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 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2、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廉政是政府采购生命线的 意识,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

3、树立防范自律意识,建立健全自律机制。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在政府集中采购实践中注重发挥政府功能,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贯穿采购工作始终,落实在具体采购行为中。

(二)大力抓好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

1、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

2、加强法制观念,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把握政府采购法,规范采购操作管理,对每种采购方式制定出详细明确的工作流程,严格依照执行,确保采购人员依法依规实施采购活动,避免出现程序方面的低级错误。

通过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采购工作人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严重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自觉增强预防、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深入地自查和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防治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确保我所政府采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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