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办账户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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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作生活的日益提高,在写自查报告时需要下不少功夫,随着经济的发展,小伙伴们渐渐认识到自查报告的必要性,推荐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镇办账户自查报告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5篇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篇1

按照《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军休所认真对单位银行账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根据文件规定开展本次资金存放管理清查是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进一步规范公款存放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认真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军休所成立了自查小组。自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加强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以求清理数据真实、完整和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本次自查工作。

三、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专项自查工作,军休所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自查整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一)检查内容

本次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五个方面。

(二)银行账户、账据及存款情况

1、军休所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账目统一核算,各账户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也完全相符,无等额、大额、整数的'资金进出没有计入银行账簿的情况。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从未设置账外账,也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2、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三)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

经自查,单位资金专户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资金专户时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了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了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强化财务管理,实施长效监督

通过本次自查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资金存放管理。

2、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单位财务部门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设置原则设置账户,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严禁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同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使用银行账户,不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不以个人名义存放单位资金,不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不为个人或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篇2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成立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召开会议讲解文件精神,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及相关公司相关文件制度;对单位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自查领导小组

公司召开了相关会议,会上传达了集团文件精神,并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结合运营情况不断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制度》、《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务印鉴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以及《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组成,其内容涵盖了有关资金的预算、支付、调度、运用等方面,在公司运行中得到了有效执行。

三、资金管理方面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费用报销、审批、资金调拨、资金划拨权限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费用报销及审批权限

集团财务部针对费用报销、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相

关事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作出要求,使得公司的费用报销制度更加完善,提升了执行力。

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费用报销流程,即“申请(经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审签(财务总监)→审批(总裁、董事长)”,在日常费用报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在每一个环节上严格审查,对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费用单据一律拒绝报销,做到规范化、合规化、合法化。

在费用报销审批上,公司也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首先要进行事前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再进入报销流程。公司费用报销最终审批人为公司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未设置费用审批权限。

经自查未发现违规、违纪的费用报销及账务处理。

2、资金调拨管理。

公司目前资金调拨使用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银行账户之间资金调拨。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银行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调拨,调拨时进行了事前申请,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调拨。

(2)按合同预付款或合同约定先付款后开具发票的情况。该类款项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提交事前审批资料,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付款。

(3)对外投资的资金划拨。公司对外投资资金划拨时,由经办人填写《付款/资金调拨通知书》,提交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等

资料,待逐级审核,经有权人审批后执行付款。

截至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投资有??笔,金额合计??万元,主要是作为 “??”及“??”两个基金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以普通合伙人(gp)名义对其投资。经自查,公司的对外投资款项的划拨手续齐全,均按相关制度执行。

3、资金划拨权限

公司资金网银划拨设置了相应权限。资金对外支付时,金额在5万元以内,实行一级制授权,由财务负责人授权;金额5万元以上,实行二级授权,最终授权人为公司总裁。

经自查,无越权操作行为。 四、银行账户管理

公司财务部是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使用管理。银行账户实行统一开立、统一管理。财务出纳人员为经办人员,银行账户开立、撤销、使用按公司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不存在违规开户、变更及销户情况。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信息台账的建立、日常维护和管理。所有银行账户信息均有专门人员制作账户信息台账并对信息进行实时更新。

根据国资委及集团下发的有关银行账户管理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公司领导积极组织并积极配合集团全方位的账户清理工作,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所有的账户进行了逐一清查,对相关零余额账户且在未来无经营安排的账户进行了一定的清理,于20xx年8月7日撤销了??一般存款账户。截至目前公司拥有的资金账户主要是: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其中基本存款账户1个,一般存款账户3个,现列表如下:

账户信息

账户名 账户性质 基本户 一般户 一般户 账号 开户行 备注 正常 正常 正常 正常 一般户 根据集团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在现有账户的基础上再销一个账户,报公司总裁办公会通过,有权人审批后执行。

综上所述,我公司在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不断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提高日常财务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力争使我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方面再上新台阶。

财务部 20xx年10月23日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篇3

农村信用社亟需加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合规管理前,部分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同业业务风险依然比较突出,尤其是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较为混乱,没有认真落实《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5号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xx]178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规范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农村信用社没有建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专项制度。对于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内部授权管理、内部控制管理、部门间的职责划分、账户开立后的预警监测管理等,均没有建立专项制度规定。

(二)部分农村信用社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相关资料不全。他行在本机构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缺少营业证照、税务登记证、金融许可证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及复印件;首次开户未严格执行面签、双人复核制度;开户资料中无授权委托书、以签报代替同业业务授权书等。

(三)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系统中开户信息正常,但未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开户,账户管理信息化管理十分滞后,内外部信息不匹配。

(四)部分农村信用社未在人民银行同业账户管理系统中开户或开户信息已撤销,但在核心业务系统中状态正常,信息一致性出现问题给同业账户管理带来麻烦和风险;部分农村信用社在他行开立的同业账户已销户,未在本行核心系统中销户。

(五)部分农村信用社开户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在开户申请书、账户管理协议以及授权委托书中签字,给农村信用社同业银行业务带来风险隐患。

二、关于加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合规要点

(一)农村信用社要严格划分结算性、投融资性账户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除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外,其他账户一律按照专用存款账户开立。按照用途严格划分为结算性和投融资性账户,结算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只能用于代理现金解缴、代理支付结算等支付结算业务;投融资性账户用于同业存款(结算性存款除外)、同业借款、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同业投资等融资和投资业务。各法人机构必须要制定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专项制度,明确开立账户的内部授权管理,账户开立、使用、变更和撤销等内部控制管理及预警监测管理等各项要求。

(二)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在他行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一是明确部门间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职责。各法人机构会计条线部门为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牵头部门,金融市场部、运营部门、办公室等承担配合职责,并要清晰界定各自的职责范围。在账户开立、日常对账管理等工作中,严禁一个部门或者一个人“一手清”现象发生。

二是要严格执行逐户授权、逐户审批的规定,确保开户流程依法合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管理权限(包括为其他存款银行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仅限于法人机构总部(联社或总行),严禁下放给分支机构。对开立投融资性和异地(跨县市)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必须由理(董)事长亲自审批。

三是对外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开户银行必须为二级分行及以上营业机构,严禁到支行及以下机构开立投资性同业结算账户。四是在他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须按照要求,做好事前备案工作。

(三)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他行在本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是严格审核存款银行的内部授权情况。在为存款银行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逐户获得该银行一级法人的内部书面授权。存款银行一级法人应当以正式发文形式进行授权,明确分支机构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银行、账户名称、用途以及经办人员等。对于存款银行为全国性银行的,可以由一级分行进行授权。

二是严格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审核。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则上应当由开户银行一级法人和一级分行开立,二级分行确有开立需要的,应当由一级法人进行授权,不得转由一级分行授权。

三是严格控制为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为其他存款银行开立投融资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仅限于机构总部(联社或总行),严禁下放给分支机构。

四是严格存款银行申请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资料审核。除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银行账户制度规定出具有关开户证明文件外,还应当出具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经营范围批准文件;非一级法人开户的,还应当出具一级法人(或者一级分行)授权书原件。对开立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用途超越经营范围的,应当拒绝办理。同时,要认真审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的真伪,其中居民身份证应当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实,其他身份证件通过向公安机关查询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工商、税务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和金融许可证的有效性。

五是认真落实首次开户面签和双人复核制度。要由开户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存款银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同时,严格执行开户证明文件原件的审核要求,不得以审核复印件或影印件代替,必须采取双人复核制度。

六是认真落实对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的核实措施。要至少采取一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二是到存款银行上门核实两种方式对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完整留存对开户意愿和开户证明文件真实性核实的纸质、视频、电话等记录。

七是开户银行在受理开户后必须按照规定把开户信息向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进行备案。

八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开户生效日制度,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四)农村信用社要加强他行在本机构开立同业结算账户的对账等日常管理

一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存款银行及?r对账,对账地址(联系地址)应当为存款银行经营所在地或者工商注册地的地址。二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久悬管理制度。因业务开展需要等特殊情况的,开户银行可以不予撤销久悬账户,但应当停止账户支付;停止支付时间超过5年的,应当销户。三是开户银行应当严格执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开立条件的,应当立即停止支付,并通知存款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五)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对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的日常监测检查

各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要至少每季度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核查比对同业账户开立和使用情况,对于发现异常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及时通知开户银行予以撤销,确属冒名开立的,及时向开户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对于分支机构违规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六)农村信用社要全面排查存量同业银行结算账户情况

一是对我行在他行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要通过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核心业务系统进行逐户核查,重点核查同业专营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或分支机构开立同业账户情况、被冒名开立同业账户的情况、一直未使用闲置账户情况、核心业务系统未同步开销户情况以及开户流程不合规情况等,对核查中存在问题的账户要主动上门核实或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向存款银行一级法人进行核实。

二是对他行在我行开立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特别是系统外机构开立的账户,要严格对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以及存款银行开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逐户与存款银行进行详细核实。对不符合开立要求的同业银行结算账户要及时停止业务,各农村信用社要法人机构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全面账户的清理工作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篇4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xx1号)和全市4月7日召开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为了全面清理地方财政专户管理情况,景谷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成立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通过各股室及乡镇财政所自查及局机关的全面检查,我县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检查工作

正在有序开展,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xx1号)和全市4月7日召开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为了全面清理地方财政专户,加强财政专户管理,经我局局务会认真研究,于20xx年4月18日成立景谷县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景谷县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景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积极行动、有序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

(一)召开动员布置会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4月7日市局召开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20xx年4月18日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动员会议,会上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献作了动员讲话,国库股对清理整顿财政专户作了相关要求。局领导分别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有序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任务、把握政策,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等三个方面,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开展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进行了全面阐述,对清理整顿的范围和内容、清理整顿的依据、清理整顿的.方式以及清理整顿的时间安排等都作了详细的说明,并就下一步开展好全县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会议的召开,明确了工作目标,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思想认识,正式启动了我县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使我县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

(二)制定方案,明确清理整顿工作步骤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制定《景谷县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实施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范围、内容及时间。此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的范围是截至2010年底,全县县乡财政部门保留的全部财政专户。其主要内容:一是撤销无国务院、财政部、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财政部门有效文件依据的财政专户。二是撤并一年内未发生资金往来业务的财政专户,以及同类或相似性质资金开设的多个财政专户。三是将财政专户中应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四是纠正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或采取“以拨列支”方式转入财政专户的做法。五是制定财政专户归口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务必于20xx年底前将分散在财政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的财政专户转归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根据上述内容,要全面清理检查本县财政专户情况,对财政专户设置和资金管理中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加以彻底的整改,并建立健全财政专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统一、规范、高效。清理整顿时间:20xx年4月18日至20xx年4月30日为自查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为组织清理整改阶段;6月1日至7月30日组织清理核查阶级,专户清理核实一个移交国库管理一个;8月1日至12月30日为健全完善制度阶段。

(三)、财政专户清理整改情况

景谷县财政局各股室、各乡镇财政所按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乡镇财政所于4月30日以前按时上报自查表及自查报告。景谷县财政专户自查阶段共有72个账户,其中:县级39个,乡(镇)33个。

一是县级账户清理情况:县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领导小组,根据各股室自查情况,于5月9日召开清理整顿财政专户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上由各股室负责人提出股室专户整改意见,领导小组根据市局5月4日下发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确定我县财政专户保留情况。经讨论确定县级39个账户保留23个账户,其余账户全部撤并,所保留账户除社保股管理的三个专户外,其余所有财政专户全部转归国库股管理。在账户转归国库股管理前我们认真组织核查,并按照清理核实一个,移交国库管理一个的原则进行。通过开展清理整顿,县级共撤销撤并财政专户16个,其中:

1、国库股撤并住房公积金账户,撤销农村义务教育偿债资金账户,共撤销二个专户;

2、统评股撤销国有资产占用费一个账户;

3、企业股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撤并为一个账户,撤销一个账户;

4、政府采购中心撤销一个账户;

5、经建股粮食补贴资金专户撤并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撤销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专户,撤并抗旱应急水源专项贷款资金专户,共撤销撤并三个账户;

5、农业股支农周转金户保留为县财政局统一整合财政周转金账户,撤销县合作基金会风险账户,撤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账户,共撤销撤并二个账户;

6、综合股撤销森林资源补偿费账户,撤销公安罚没收入收款账户,撤销财政局融资专户、撤销综合股业务费专户,共撤销四个专户;

7、撤销会计股财政局会计学会一个账户

8、农业开发办报账资金专户和专项资金账户撤并为一个账户,撤消一个账户。

财政所账户清理情况:景谷县财政局根据云政发[2008]69号、云财预[2008]281号、景政发[2009]131号文件要求,于2010年1月对乡(镇)财政所账户进行了清理归并,至20xx年12月31日止,10个乡(镇)财政所共保留财政专户33个,此次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乡级共撤销2个账户,其中:撤销景谷乡支农周转金账户一个;撤销威远镇支农周转金账户一个。

三、执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情况

(一)实行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我县严格按照景谷县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实施方案,通过对财政专户的清理整改核查,征对清理整顿过程出现和发现问题,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规范,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对财政专户资金的拨付制定了拨款流程,完善了财政部门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实现了资金管理与账户管理相分离的目标。

此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严格依照《财政部关于加强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的通知》(财办200612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67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国库资金安

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xx5号)、《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地方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财库200912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xx1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定和省级、市级制定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来开展。

(二)实行账户年检制度

景谷县财政局国库部门负责全县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对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进行年检,对账户进行采集、整理、统计、备案。

(三)实行财政专户档案管理制度

我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财政专户的档案,年度终了,对财政专户的档案进行归集、整理,接受审计部门审计后移交档案室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景谷县财政局除社保股管理的3个财政专户暂不纳入国库管理外,其他20个财政专户逐步转归国库管理,纳入国库管理后国库业务量增大,目前国库只有工作人员4人,力量较为薄弱。财政专户管理与各股室之间细化工作如何对接,没有具体的规定。在下一步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理顺,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制度。在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逐步增加人员,将所有财政专户纳入国库统一管理。

(二)部分基层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在第三阶段组织核查阶段,我局将抽调相关人员对财政所会计核算进行检查和指导。

镇办账户自查报告篇5

根据县联社《关于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的通知》(农信联发〔xx〕75号)文件精神,我社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我社员工进行学习,同时开展一次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活动,现在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我社成立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小组: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自查情况: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基本情况:

??、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内控管理:

1、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实行复核制度,防止银行结算账户业务处理“一手清”。

2、账户管理系统二级操作员与三级操作员分开,各司其职。

3、执行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档案,并按规定由专人保管。

4、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5、规定与存款人进行对账,执行记账与对账相分离制度。

6、印鉴卡的保管、使用、更换符合规定。 ㈡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业务处理情况:

1、对存款人提交的申请书填写事项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

2、与存款人签订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不存在未经人行核准,私自为存款人违规开立核准类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

4、不存在为存款人违规开立备案类账户的情况。

5、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按规定及时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6、销户时有按规定收回未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及印鉴卡等资料。 ㈢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情况:

1、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不允许自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业务。

2、一般存款账户没有办理现金支取。

3、专用存款账户按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和账户使用规定支取现金。 ㈣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二、存在问题

1、对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但对未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账户实名制落实和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工作情况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但未对所有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三、整改措施

1、尽快对未通过年检的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不能通过年检的账户按规定及时处理。

2、按规定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涉及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对相关的业务相关个人身份信息进行联网核查。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建议

经自查,我社基本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但自查开展的自查过程中,距《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突出表现在我社人员对此项工作认识不够、使命感不强、责任心不强等。今后,我社将继续围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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